第十章 複雜的邏輯鏈[第2頁/共3頁]
玻璃最易染上指紋,如果運氣好的話,我們能藉助這藍光手電筒內的分歧波段,拓取在這玻璃鋼內的統統指紋。
我當時在聽到這句話的時候就已經熟諳到了事情的嚴峻性,死了一個明星這件事情就已經能夠成為全社會的言論核心了,如果讓那些媒體曉得這個明星不但就這麼簡樸的死了,身後還被人把腦袋給割下來,縫製到其他屍身的軀乾上去,用腳指想都曉得,孟城這是吃到了多少壓力。
“彆墅的房東是阿誰叫劉不凡的明星嘛?”我側頭看了一眼窗戶,隨後問道。
不對,我想起來了,早上我來到這家小店的時候,這個房間的窗門是翻開的,可我趕到現場的時候,這房間的窗戶是封閉的,也就是說,我在去小店之前到保潔阿姨發明屍身之前的一段時候,凶手應當就在這個房間內裡。
我抿了抿嘴,持續用筆尖寫著我所發明的線索,可當我寫到劉不凡臉上拿道傷疤的時候,我頓了頓。
“看來啊,明天是冇有任何收成咯,一個指紋都冇發明,得了回吧,我看你這回如何跟孟隊交代。”沈弘文站在玻璃缸的前麵,伸了個懶腰,無法的說道。
差人來過以後,這裡的統統都不能做為證據錄入,這也是沈弘文和孟城為甚麼會讓我再次來到這彆墅的啟事。
當然,我出來的時候已經穿上了鞋套和塑膠手套,畢竟這裡是案發明場,每一樣東西,都能夠成為破案的關頭。
我冷靜地閉上了雙眼,腦中更是不竭的在回想著我當時來到這裡的場景。
我躺在賓館的床上看了一會兒電視,可不管我看甚麼,這重視力就是轉移不了,總會想起那具屍身和我明天所列舉出來的那些線索。
阿誰法醫將本身的東西箱翻開,隨後從內裡取出了兩把藍光手電筒遞並將此中一把遞給了我,我點頭表示後,就用這把手電筒在魚缸的內測一厘米一厘米的探照。
先從日子開端推算,那些住民發明魚肚子內裡有毛髮是在7月18日上午,而警方在當天下午的時候重新在護城河裡打撈了幾條草魚,發明這些草魚有的肚子內裡有毛髮,有的卻冇有,由此推論出,那些肚內有毛髮的草魚,應當一開端並不在護城河中儲存的,並且極有能夠,是被甚麼人豢養了以後再放到護城河裡的。
另有,保潔阿姨說過,她每個禮拜都會來這裡打掃一次,二樓是寢室,就算為了妄圖便當,偶爾遺漏不會有人去住的客房,但這裡但是大廳,那麼大的魚缸,申明仆人很愛養水生物,以是保潔阿姨應當會側重打掃這麵魚缸纔對,中間的氧氣泵還插著電源,如果我是這屋子的仆人,魚缸內裡已經冇有水生物了,我乾嗎還插著氧氣泵?就算我再有錢,在情願費錢,也要為我這屋子的安然著想不是?
我讓沈弘文從物業借來一台切割機,操縱這台切割機,將魚缸最頂部漸漸切割,五分鐘後,一塊龐大的玻璃刹時就從這魚缸的頂端剝落,而我也在第一時候,操縱客堂的椅子,直接就翻入了這魚缸以內。
不,這個玻璃缸並冇有我們設想的那麼簡樸,玻璃缸是乾的,可中間的那一條裂縫,如何會這麼潮濕?普通環境下,我們養殖水生物,都不會讓水冇過魚缸的三分之二,以是就算是魚缸的四周,都不成能會顯的那麼潮濕,更何況我方纔檢察了一下這條裂縫內裡的環境,裂縫上方三厘米幾近都被侵濕,並且牆麵上另有濺射狀水漬,這應當是報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