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6 按律奪產(二)[第1頁/共3頁]
河土柱扯著嗓子:“水柱,你是個做大官的,不奇怪這些良田,你那份就歸我了。”
河土柱不敢不給公主麵子,更重如果這河劉氏冇做過分的事,江氏活著的時候,人家侍過疾、也孝敬過老太太,老太太也是為了護他們母子纔沒的。“行,大嫂母子的五十畝還給她。幾位感覺,河鐵柱司氏佳耦是不是要趕出河家莊?他們佳耦不孝,氣死老太太,這名聲太壞了,這等下去,不是連我們族裡的好後生都給扳連了,這好後生們可還等著娶媳婦,好女人還要許好婆家……”
“太爺,你且說說,我大哥和司氏所為,是不是嚴峻者?把老太太都給氣死了,他們憑甚麼享用老太太留下的家業?要我說,像這等不孝子孫,就該照著庶子的例分一份餓不死的家業就成。這河家大院就該分給我,扶養父母也該歸我,給他們分二十五畝良田後,剩下的也該歸我……”
石氏這幾次見到他,不再說給他娶平妻的事了。說了平妻,進了門,有哪個願被壓一頭的,這司氏不就是最好的證明,變著方劑,將河鐵柱、石氏都給籠住。
河宗誠也熟讀《法規》向來不知這裡頭另有這麼一條,“你這套《大燕律列》是從何而來?”
“如何辦?請穆大人來一趟,將這事給斷下去。”
河土柱也有些抓狂。
河水柱道:“我有那二十五畝就行,我把河家灣的宅子轉賣給爹和大哥,也不要太多,就二十兩銀子。我用二十兩銀子在河家莊再建一座宅子……”
水柱持續唸叨:“若十年以後,司氏有子,河存金兄弟將不再分取家業。今矗立此契,以示公允。立契人:河鐵柱、河劉氏。見證人:河德平、河宗誠……”
因著河土柱回家鬨騰的事,最後尋了幾位族老來籌議他們重新分炊的事,他還抱著訂正後的《大燕法規》一個字一個字地指給族老們看,說上麵明文寫著,如果兒孫裡頭有人不孝,嚴峻者能夠奪其家業,再不享用長輩留下的財產;情節輕者,則可重分炊業。
司氏、石氏氣死老太太,這是究竟,連公主都曉得,他們如果捂著,許會出大題目。
石氏火道:“河土柱,你……你……”
司氏要插嘴,就被河土柱罵冇端方,又指著她罵氣死老太太的事,氣得司氏吃了很多暗虧。
做女人,就要守婦道,你這是犯了口舌、不孝又無子三大罪,如果族老們出麵,都能夠休了你……”
河宗誠將書粗翻一遍,很快明白這是新的《大燕法規》,現在這部《法規》與之前那部比擬,更詳細,也更公道,像河家如許的環境都能找到根據,之前哪傳聞過甚麼《遺產卷》的法規,這不就是為了防絕子孫爭得頭破血流卻判不清楚麼,有這個,就能判清楚了。
司氏臨分開前,附在河鐵柱耳畔叮嚀道:“爹孃還是我們在養呢,你可得拿好主張,就算分,我們也要占大頭。”
這司氏行事說話,實在讓族裡人不滿,前些日子竟然逼著族裡人去她家的雜貨鋪子裡給老太太買冥錢等物,貴得個好死,買少了她還不歡暢。
那不是說,他隻能分二十五畝良田和一座小宅子。
“你……你……”石氏幾乎冇氣死疇昔。
河水柱發明,自打河土柱被公主逼迫熟讀法規後,這說的事理又一串接一串,還能站住腳根,堵得司氏任是如何好辯才也辯駁不得,隻得內心暗恨河土柱奸刁,用法規來敷衍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