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我的心曾孤注一擲[第3頁/共4頁]
我一向挺喜好和粉絲談天的,從出道到現在常常見到的那幾位,我都熟諳。我喜好聽他們發問,百無忌諱,歸正我有挑選答覆的權力。比起他們舉起手機、相機拍照,我更喜好用這類直接的體例交換。隻是現在很少有合適的談天機遇,特彆在環境已經很混亂的環境下,和大師談天的確有作秀的懷疑。在機場我常常會被保安大哥“趕”,他們總嫌我走得不敷快,偶然我看著他們嚴厲的神采,內心卻忍不住在笑:唉,你們一向攔在我麵前,我想把步子邁大些也冇法兒啊!
第二天,我趁下課的時候搶過女孩兒的功課本在課堂前麵撕。回想起來,就是小孩子表達“在乎”的混鬨體例,當時我本身都不明白為甚麼要那麼做,女孩兒更不明白。她看到本子就愣住了,詰責我甚麼意義。然後……就冇有然後了。
我信賴第一眼的直覺。“細水長流”當然首要,但它必定要建立在“一見鐘情”的根本上。上學的時候我收到過不計其數的情書,被人喜好當然內心竊喜,但隨之而來的費事也讓我頭疼――和喜好的女生談愛情不能讓人曉得。不過,能和我走在一起的女孩兒都是我主動喜好的,情書能讓我打動,但不能竄改一些事情。我的邊界很清楚,朋友就是朋友,做了挑選,兩邊都能感遭到。也曾有人試圖和我以朋友的名義相處,但即便曉得她內心有彆的設法,我也不會扭捏。
如果要給統統的感情排個名次,我的第一名必然是親情,第二位是友情,二者的分數相差不會超越0.5。小時候大師都一無統統,打一場球就能成為哥們兒,能夠一起談天說地神馳將來。一場場畢業,一次次分開,大師各自走上分岔道,麵對相互的竄改,常常故意附近,卻力不能及。幸虧,我至今和很多老同窗還保持著聯絡,他們並冇有因為我獲得了一些成績就對我另眼相待,也不會有“今非昔比”之類的感慨,他們隻是說:“終究到你了。”
我很小就有了“男生”的性彆認識,上了小學,就曉得不能再向媽媽撒嬌了。身邊的老友一向以女性居多,實在我感覺,比擬男生,女生常常更風雅也更大氣。
那封信的內容我已經記不清了,但我抓耳撓腮才寫成的複書卻影象猶新。下筆前我左思右想,作為一個小門生,如果直接寫“我喜好你”“我愛你”這類詞,彷彿有點過分了。如何說才氣妥本地表達我的豪情呢?對,用英文!“I love you”――又委宛,又特彆,意義也殷勤。可一個更實際的題目冒了出來,這幾個單詞如何拚?家裡也冇有英筆墨典,我東問西問,好一番折騰,才確認了精確的拚法。
我至今都記得我收到的第一封情書。她是我的小學同窗,奉求她的好朋友把信交給我。如此委宛,一來女人家臉皮薄,二來大師都還是小孩子,感覺過程盤曲才更顯得風趣動聽。收到信,我內心各種小鹿亂闖,重新看到尾,再從尾翻到頭,還是不知該如何是好,獨一能做的就是把信夾在講義裡。冇推測,暮年的“壓歲錢奇案”再次上演,奇異的爸爸找到了信,看完後還偷偷奉告了媽媽。他們麵兒上風平浪靜,都冇特彆說過甚麼。身在小學的兒子已經有女生喜愛――固然不曉得他們當時詳細的心機活動,但應當冇當何為麼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