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兩漢往事 - 第十二章 覆滅—第七節 呂雉駕崩

第十二章 覆滅—第七節 呂雉駕崩[第1頁/共3頁]

下邊的內容,屬於實際切磋方麵的東西,固然有些古板,但不加以記敘話,就難以揭示呂雉的全貌。不得已,我隻好硬著頭皮往下寫了,請各位讀者包涵。

幾天後,呂雉一口氣分封了十幾個“侯”。此中兩個呂家後輩,倆個張敖兒子,剩下的是清一色寺人(寺人)。總的來講,這些人都是呂家嫡派。

就在此時,樊噲蹦了出來(當時還活著),說了一句很解氣的話:“讓我領兵十萬,橫掃匈奴。”

大殿裡的氛圍嚴峻了起來。

“妖言令”是秦始皇時現在談吐的一條規定,白日在街上說句過火的話,早晨能夠就會有幾小我衝進家裡,給你扣上這頂帽子。凡是環境下,一旦戴上這頂帽子後,緊接著就有幸和“三族罪”聯絡到一起說事。

陳平開端暗自搞小行動的第二年,也就是高後八年(公元前180年)三月,呂雉病重。

實際上,“挾書律”固然在對中國古典文明形成了必然程度的粉碎和損毀,但對於當時秦朝的統治而言,並非一無是處。當然,這是另一個實際範圍上的東西,在此我就不深加切磋。

現在人家舞陽侯樊噲表示要去會一會冒頓,彷彿輪不到一個“門崗保安”跳出來瞎咋呼,季布來這一手較著是吃飽撐著了。

眼看這兩個昏了頭的人籌辦脫手,一個很不稱身份的人站出來講了句很不應時宜的話。這小我是季布。

漢惠帝四年(公元前191年),實際掌權的呂雉宣佈拔除秦始皇焚書時公佈的“挾書律”,使得耐久遭到壓抑的各種思惟和文明藝術得以普通生長。

呂雉一聽感覺很上路,說了一個字對樊噲加以充分必定:“然!”

其三是消弭秦朝以來的“挾書律”、“三族罪”、“妖言令”。這三個東西都是秦始皇同一六國後,前後實施的法律。

隨後,一匹金銀珠寶和這封複書,送到了匈奴。緊接著就是又一輪的和親。

季布說的話更過分:樊噲該斬!先帝將兵四十萬還被人家圍著打,你率兵十萬就想橫行匈奴?樊噲恭維奉迎,劈麵欺君,該殺!

但是,這件事並冇有就此結束。呂雉平心靜氣地給冒頓寫了封複書,此中有這麼一句話:我大哥色衰,發脫齒落,不配奉養單於。

此中“挾書律”是焚書坑儒後公佈的,其規定除了答應官府有關部分能夠藏書外,官方和小我一概不得藏書。西漢王朝初期,軌製根基上是擔當秦朝,“挾書律”也不例外。

“三族罪”、“妖言令”是呂雉在高後元年拔除的。

當年八月一日,呂雉駕崩,享年六十二歲,與劉邦合葬長陵。

其四是忍辱負重,擔當“和親國策”,與匈奴修好,為漢初的穩定和經濟復甦做出了進獻。

呂雉也很清楚,本身的日子未幾了,該是安排後事的時候了。

總的來講,呂雉當政這麼多年來,乾了上邊四件正兒八經的事。但是就這四件事,把大漢王朝引到了正路,也為隨後的“文景之治”做了鋪墊。

呂雉看完信後,肺被氣炸了。從早罵到晚,一罵好幾天。終究,她召來諸將,籌辦和冒頓乾架。

但令統統人冇有想到的是,呂雉滿麵怒容的退朝後,竟然再也不提這檔子事,彷彿向來冇有產生過。季布還是安安穩穩地乾他的保安事情,樊噲也冇能搞他的組團匈奴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