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6章 六、作死[第1頁/共3頁]
我衝著濃霧晃了晃指尖上頂著血珠的左手食指。
我用嘴吮吸了一下左手食指上的傷口,扭頭把帶著殘血的唾液吐在地上。然後拿著強光手電,有些意興闌珊的沿著山穀,跟著濃霧氣團並排同向進步。
我一邊想著,一邊就垂垂的往濃霧的方向走近,一向走近到我感覺離濃霧比來的安然間隔纔沒有更靠近。
我先從揹包裡拿出一些用來防患於已然的東西,塞進我衣服褲子上順手的口袋裡,接著又察看了一下地形,找了找便利的逃竄的線路,然後我才背上揹包,拿出了籌辦好的彈簧刀。
艸了,鬼打牆!
感受人家底子就懶得理我。
怪了,如果那幫熊孩子是偶然中做了甚麼成果激發了不測狀況的話,按理來講也就應當是這幾樣了纔對。
拿起強光手電往山穀裡照,透過薄霧,我看到山穀的另一頭還在間隔我大抵一千米遠的處所。
食品冇有,石頭就有。
石頭穿過了濃霧,然後落到了山穀裡。
攝像一開端,閃光燈就變成了常開的狀況,我看了看濃霧還是冇反應,因而就對準了濃霧裡一個看起來腐臭了一半多的頭顱開端對焦。
早在幾千年前,子就曾經曰過: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
唉。
然後我挽起袖子看了看我那塊國產老機器表的錶盤確認時候。
我從地上撿起一塊石頭就往濃霧裡丟。
如果說血是招邪的,那麼天師血和一些道家血符為甚麼又是公認的驅邪法器呢?而如果說血是辟邪的,那麼為甚麼很多邪物卻嗜血、乃至需求用活血來豢養呢?
遵循剛纔的環境,就算是麵對靈異脆弱如我這般的弱雞,再次回到濃霧裡,頂多也就是再被陰兵借道的陰氣衝撞一次。成果不過也就是兩種,要麼是很快就又規複普通,要麼就頂多是昏倒在濃霧裡,這兩種成果如何都不該該會導致失落事件的產生纔對。
想要乾一行愛一行還真不輕易。
人類為甚麼自古以來就會天然的對超天然的靈異之事感到順從和驚駭?
咦,三點五非常?
我又轉頭看了看手機螢幕上顯現的時候。
我扭頭看了看間隔我左手邊不遠的山穀。
第二種能觸發靈異事件的引子就更簡樸了,一個字:血。
誠懇說,我現在很想回家。
想不明白。
因為那是人類幾百萬年退化下來刻在骨子裡的求生本能啊。
如果真相真的像我猜測的那樣的話,那麼那群熊孩子完整就是不作死就不會死的典範。
這類環境就是筆仙碟仙之類的靈異遊戲常常“請神輕易送神難”的底子地點,也是很多空置多年的鬼屋在活人入住以後很快就會又開端鬨鬼的啟事。
奇特了,濃霧對比相、攝像和閃光燈都冇反應,莫非這濃霧是想要我投食?
濃霧對攝像也冇有甚麼反應,就連阿誰頭顱都懶很多理我就消逝了。
凡是來講能觸發靈異事件的引子不過乎兩種東西,第一種很簡樸,是“活力”,即生靈身上的氣味。
然後等了大抵有三分鐘,濃霧裡仍然冇有甚麼特彆的反應。
我剛來到山穀邊的時候明顯就瞭望過,這山穀一共也就大抵不到兩千米長,成果我從大抵淩晨一點四十多的時候就開端在邊坡上沿著山穀走,一向走到了淩晨三點五非常。
成果濃霧底子就冇有產生甚麼非常竄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