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6章 六、作死[第2頁/共3頁]
這類環境就是筆仙碟仙之類的靈異遊戲常常“請神輕易送神難”的底子地點,也是很多空置多年的鬼屋在活人入住以後很快就會又開端鬨鬼的啟事。
然後等了大抵有三分鐘,濃霧裡仍然冇有甚麼特彆的反應。
事到現在,既然那團濃霧不睬我,我又不想再進到濃霧裡去活享福,那麼我也就隻能嚐嚐土體例了。
不過話又說返來,如果熊孩子們隻是追著陰兵借道的那團濃霧走的話,如何就會失落了呢?
拍攝形式冇反應,那我嚐嚐攝像。
走了兩個多小時我竟然還冇走完兩千米不到的路程?!
石頭穿過了濃霧,然後落到了山穀裡。
這個實在很好瞭解,俗話說同性相吸,這個詞用在陰陽之間也一樣合用。很多沉寂在靈異之地的死寂之物一旦通過某種情勢感到到活人氣味,就很輕易被活力吸引,從而恢重生性,然後死寂之物會本能的去吞噬生靈之氣,直到生靈之氣被吞噬殆儘,纔會規複死寂的狀況。
凡是來講能觸發靈異事件的引子不過乎兩種東西,第一種很簡樸,是“活力”,即生靈身上的氣味。
感受人家底子就懶得理我。
但是不管血到底是招邪的還是辟邪的,起碼有一點是毫無爭議的,那就是:血和靈異之間必定存在著某種很緊密的聯絡。
如果說血是招邪的,那麼天師血和一些道家血符為甚麼又是公認的驅邪法器呢?而如果說血是辟邪的,那麼為甚麼很多邪物卻嗜血、乃至需求用活血來豢養呢?
因為一向低著頭找東西,以是我走的速率並不快,在如許的步行速率下,人也不輕易累。大抵是直到我走得腳都感受有點發漲的時候,我才停下來拿出礦泉水喝了幾口。然後我取脫手機來看了看時候,已經是淩晨的三點五非常了。
我剛來到山穀邊的時候明顯就瞭望過,這山穀一共也就大抵不到兩千米長,成果我從大抵淩晨一點四十多的時候就開端在邊坡上沿著山穀走,一向走到了淩晨三點五非常。
我一邊想著,一邊就垂垂的往濃霧的方向走近,一向走近到我感覺離濃霧比來的安然間隔纔沒有更靠近。
我乾嗎非要去管一群智商掉線的熊孩子。
對於淺顯人來講,畏敬超天然征象的力量,並且闊彆它們,纔是聰明的做法。
濃霧對攝像也冇有甚麼反應,就連阿誰頭顱都懶很多理我就消逝了。
誠懇說,我現在很想回家。
唉。
誰都冇體例簡樸的下結論。
艸了,鬼打牆!
怪了,如果那幫熊孩子是偶然中做了甚麼成果激發了不測狀況的話,按理來講也就應當是這幾樣了纔對。
這有點近似於冬眠的植物被暖冬喚醒一樣,一旦冬眠中的植物被喚醒,那麼直到氣溫再次降落到合適冬眠的溫度的時候,植物纔會再次進入冬眠。
我衝著濃霧晃了晃指尖上頂著血珠的左手食指。
哢嚓。
我歎了口氣,然後打著強光手電,跟山穀中的那團濃霧保持著間隔同向而行。
看來隻能放大招了。因而我彎起手指把血滴往濃霧裡邊彈,血滴在空中劃出一條拋物線,飛進了濃霧中。
然後我挽起袖子看了看我那塊國產老機器表的錶盤確認時候。
還是冇有反應。
我拿著彈簧刀在左手食指的指尖上紮了一下,一擠,一滴鮮血就從指尖上冒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