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委員會和委員會[第1頁/共3頁]
第二級,排務集會,每半個月一次,班長、副班長插手,排長主持。
現在的軒軍,總兵力超越六萬,此中沐浴過美利堅腥風血雨的,超越五萬。這五萬兵,對陣英法,或者經略天下,或許還略有不敷;但若隻求自保,則堅毅過於盤石。
*(未完待續。。)
資訊量很大,將領們全神灌輸地聽著,腦筋裡轉著動機:這可新奇,“集會”這個玩意,之前都是初級將領們的事情,現在,大頭兵們也要來“集會”了!
關卓凡說道:“我們軒軍,官也好,兵也好,都是兄弟。既然都是兄弟,如何好又打又罵?上陣見仗,你是要人家替你賣力的,常日裡,如何敢虐打軍士?打起仗來,不怕人家在背後打你的黑槍?”
實際上,丁世傑也是這個“軍事委員會”的成員,當然這隻是“掛名”,丁世傑並不插手天津駐軍的實際事情。
一,做本單位、本時段的“事情總結”,對參會大家、各部的表示做出點評,“吹噓進步,補闕拾遺”。
他明白要求:實施連、排、班體例後,一,排長要和兵士同宿;二,連長利用的臥具必須和兵士一樣。
關卓凡在軒軍內部,建立了一個“軍事委員會”,把華爾、張勇、福瑞斯特、白齊文、伊克桑、薑德、安德森七小我放了出來,華爾任“主任委員”,張勇任“副主任委員”,其他五個,是“委員”。
第三級,連務集會,每個月一次,班長以上職員參會,連長主持。
二,傳達上峰的各種唆使。
軍事委員會之下,建立“兵士委員會”。
彙報內容,就是兩項:
他微微掃了諸將一眼,見個個神采慎重,全神灌輸,心中對勁,又說道:“練習的時候,有的兵笨一點,有的兵懶一點,急起來踹兩腳,在所不免;打起仗來,怕死的,當逃兵的,當場槍斃也不希奇。以是,特彆指明,‘練習和作戰以外’――以是,這個‘兵士委員會’,毫不會對長官常日的管束、練習,形成任何乾礙。”
說的俗一點,就是“五體投地”――爵帥真神人也!
關卓凡本身,任“委員長”。
“兵士委員”任期一年,期間退役、陣亡、升職,即行“彌補推舉”。
當時的軍隊,非論哪個國度,長官吵架兵士,都是家常便飯。
戰時,經爵帥受權,將領們才具有對本部的批示權。
當時的中**隊,實在還是農業社會的身子,但作好作歹,總算鄙人體,穿了一條破襤褸爛的“半產業化”短褲。對於這類軍隊,侵犯軍的兵力,增加一倍,算到頭了,再多就冇有實際意義了。
關卓凡的“兵士委員會”,靈感當然來自原時空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前期那次聞名的“改編”,但也很有分歧。關卓凡手裡,“兵士委員會”的權力被大大縮減,本質上是一種主動性很高的“坐探”。不過,相對於本時空這個期間,已經充足用了。
第一,在練習和作戰以外,長官有冇有虐打兵士?
光緒26年,即1900年,八國聯軍侵華,總兵力五萬。
最首要的是,既然“觸及軒軍之變更、批示,一概報委員長批準”,那麼,軒軍以外的人,就不能“變更、批示”軒軍了。
不過,關卓凡留了一個“後門”:在必須做出關於軒軍變更的嚴峻決定、又冇法聯絡到爵帥的環境下,由七個委員投票,決定如何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