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幼女與僧人[第1頁/共2頁]
這裡就不一一說瞭然,有興趣能夠去看看。
原文以下:
此中金塔,國主夜則臥其上。土人皆謂塔當中有九頭蛇精,乃一國之地盤主也,係女身。每夜(則)見國主,則先與之同寢交媾,雖其妻亦不敢入。二鼔乃出,方可與妻妾同睡。若此精一夜不見,則番王死期至矣;若番王一夜不往,則必獲災害。
已經去處女的幼女,父母就不再和她同睡,不再限定拘束她出入來往。
她方纔說完那些後就冇再說了,能夠她也就曉得一點點。
這是對女性極其大的欺侮。
不過有人看過他的書後曾批評過,說他有些方麵寫的的確就是小huang文。
室女,《真臘風土記》專門有一篇用700字數的筆墨,來報告真臘的“陣毯”風俗。
我們紛繁點頭表示附和,顛末阿香的講授,他們對九頭蛇的故事有了更清楚的熟諳,同時也對傳說的本質有了本身的設法。
遵循周悲觀的《真臘風土記》所通報出的關於當時真臘女性的資訊就是:13世紀末的真臘女性,在10歲擺佈要受“陣毯”之禮以去處女,真臘高低對此禮尤其正視。
官府發文贈燭,父母須購置酒、米、布帛、檳榔、銀器等“陣毯”之物。
這是九頭蛇與國王的故事,前麵已經申明。
轉頭我們持續看看阿香的講解。
感受這段故事就是誹謗道僧。
而這段就讓人很驚奇了,而關於幼女破身的故事更是甚之。
當時,真臘上至官府下至黎庶,對適時去幼女童身之事皆甚為正視。
文中另有一些關於產婦,裸浴,半裸半服飾等紀實描述。
和尚親手為幼女去童身,納於酒中,並取紅點於父母親鄰之額上。
嗬嗬!無聊。
且看:
在這裡,周悲觀記敘了他在大徳丁酉(1297年)之四月初六的早晨所看到“陣毯”的景象。
這些觀點也是以讓人考慮起他的書在某些方麵的實在性,比如上麵提到的九頭蛇,小童的事情。
一年當中,一僧隻為一女行“陣毯”。
至於婚嫁,隻是“苟簡處置”,遠遠冇有“陣毯”那樣的昌大。
“實在人間的很多傳說,都是人們設想和誇大的產品。或許九頭蛇並不存在,或者它也就隻是一種意味或寄意。”她還是說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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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話間,我們又即將走向另一個通王城內的景點:鬥象台。
當然有人會質疑他寫這個故過後會不會被國王告他誹謗,他也說過是聽本地人說。這也就拿他冇體例了。
所謂“室女”,在中國事指未婚女子,在這裡是指真臘十歲擺佈的幼女。
真是好笑至極。
所謂“陣毯”,就是“富室之女,自七歲至九歲;至貧之家,則止於十一歲,必命僧道去其童身”。
可見,在當時真臘人的看法中,女性之“陣毯”要遠重於出嫁。
而他在彆的方麵描述時,貌似也增加了一些周悲觀本身作為使團翻譯達到真臘國後,他小我對真臘人的成見,而這些成見讓他在寫文時也增加了一些小我的觀點。
本來想發原文,但感覺譯文更加淺顯易懂。
看完這些,能夠大師對於九頭蛇的故事的獵奇性也就少了很多,至於印度那邊的記錄,我們也就不得而知。
“不過,不管九頭蛇是不是實在存在,它都成為了真臘文明中的一部分。”阿香淺笑著說道,“並且每一個傳說都包含著豐富的文明內涵,它是汗青的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