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自食其果[第1頁/共3頁]
喜合上宣判書,從令吏手中拿過另一封翰劄,淡淡地說道:“本官做完懲罰,該說賞功了。”
一聽此言,黑夫便和季嬰對視了一下,他們都看到了對方眼中的高興!
“嫌罰得重?”
總之,讀完宣判書後,堂下世人,認罪的認罪,惶恐的惶恐。
乞鞫,是秦國特有的複審軌製,當事人不平訊斷,能夠在法定時候內要求複審,縣裡便會將此案通報郡丞,若對郡丞的審判仍然不平,能夠持續乞鞫,上達鹹陽廷尉,由最高法院停止終審,刻日為三個月,如許一來,郡縣一時忽視判的冤假錯案,便有機遇被廷尉獲得沉冤昭雪,最著名的,便是秦王政元年時,有個叫講的樂人被誣告偷牛,他不平之下連連乞鞫,最後發明公然是冤案,那些粗心的縣級法官十足遭到了懲罰。
彆的,鄉裡小吏也被要求識字,如果亭長、裡民不識字、數,如何為國度統計戶口,編排徭役?在此根本上,又有“以法為教,以吏為師”,商鞅曾說:“吏民知法律者,皆問法官。故天下之吏民無不知法者。”要求官吏必須向公眾普法。麵前的喜,年青時就是做這事情的,每日歡迎前來上拜候法的人。百姓問完今後,法官還得把所問之事寫在木板上,剖成兩半,一半存檔為《法律答問》,一半讓百姓作為憑據帶歸去。如許一傳十十傳百,不但律法深切民氣,一些聰明點的人,也有了渠道認字。
貞硬著脖子道:“不錯!”
一貫自大的貞,竟然在一個卑賤士伍黔黎手裡翻了船!
最後,求盜買也招認不諱,隻剩下湖陽亭長一小我張口結舌,說不出話來。
主審官喜當然冇有等閒信賴,他還特地讓黑夫上前,在一塊木牘上寫下本身的名。
黑夫在攔路告狀時的確冇想到,這些人會被判這麼重,喜的冰臉無情,讓他再一次見地到了秦律的嚴苛。
“你感覺,本身還是被冤枉的?”
左撇子,在當代又稱之“左利手”,西方視之為不祥,中國固然也感覺右手纔是“幫手”,但對左利手也冇有過分歧視。
起首被科罪的,是三名盜賊。
剛纔還信口雌黃的商賈鮑一下就垮掉了,他麵如死灰地一屁股坐倒在地,好似一灘爛泥。
“這就是踩紅線的了局啊,不管之前多少年兢兢業業,謹慎翼翼,一時不慎違背法律,這平生就全毀了。”秦律規定,不得任命犯過罪的人當官,那湖陽亭長固然靠著爵位免了一點科罰,但此生根基跟宦海無緣了。
事發後,家裡也悄悄替他辦理籌措,但在秦國,起碼在明麵上,無人敢公開收受賄賂秉公枉法,秦律吵嘴清楚地寫著甚麼能夠做,甚麼不成以做,無數位從小受律法熏陶的秦吏也盯著呢!
但誰曾想,還不等喜細細嚴查,他們這群人編造的謊話,就在黑夫奇妙的詰問中敗下陣來。
湖陽亭長貞跪在地上,呆呆地聽著本身的訊斷書。
現在,喜宣讀的每一個字,聽在貞耳朵裡,都像是末日喪鐘!
他千萬冇想到,本身竟然會輸在左手、右手這簡樸的辨彆上。
但最後,還是被他們覓到了一絲裂縫:打通送飯小吏,通報資訊,對商賈鮑威脅利誘,讓他共同著翻供作偽。隻要矢口否定本身有奪功騙賞的行動,再坐實黑夫有毆打官吏之罪,這場審判就能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