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搜神記卷二十(2)[第1頁/共3頁]
【譯文】
及竟報,當行刑,螻蛄夜掘壁根為大孔,乃破械,從之出,去,久時遇赦,得活。因而龐氏世世常以四節祠祀之於都衢處。
【譯文】
有一天,李信純在城外喝酒喝得酩酊酣醉,不能趕回家,就睡倒在郊野的草叢裡。這天,剛好碰上太守鄭瑕出城打獵,鄭瑕見郊野的荒草長得太高了,就派人放火燒荒草。李信純睡的處所恰是順風方向,狗瞥見大火燒過來,就用嘴去扯李信純的衣服,但李信純連動都冇動一下。李信純睡的處所,有一條小溪,相距有三五十步遠。狗見李信純不動,就當即跑到小溪,跳進水裡打濕身子,然後又跑到李信純睡覺的處所,來回將本身身上的水灑在仆人的四周,使仆人免遭於難。狗來回運水極其睏乏,最後累死在了仆人身邊。
厥後,子孫有些怠慢了,不再專門祭奠螻蛄蟲,隻拿祭奠祖廟剩下的東西來祭奠螻蛄蟲,至今也還是如許。
建業城婦人
華亭大蛇
③溫馨:安靜。
②瞋:通“嗔”,指責的意義。
邛都縣中有一個孤老婆子,家裡非常貧困。她孤身一人,每次用飯時,床邊總會呈現一條頭上長著角的小蛇,老婆婆不幸它,就把本身的食品分給它吃。厥後,這條蛇垂垂長大,足足有一丈多長。邛都縣的縣令有一匹駿馬,厥後被這條蛇給吞食了。縣令非常仇恨,責令老婆婆交出蛇來,老婆婆說蛇就住在床下,縣令就當即派人挖地。洞越挖越深,卻甚麼也冇發明。縣令因此遷怒於老婆婆,就把老婆婆殺了。
【譯文】
臨川東興有人入山,得猿子,便將歸,猿母自後逐至家。此人縛猿子於庭中樹上以示之。其母便搏頰向人,若乞哀狀,直是口不能言耳。此人既不能放,竟擊殺之。猿母悲喚,自擲而死。此人破腸視之,寸寸斷裂。未半年,其家疫死,滅門。
⑤畟(cè)然:清楚的模樣。
①藪(sǒu):發展著很多草的湖澤。
吳郡海鹽縣北鄉亭中,有一個士人叫陳甲。他本來是下邳人,晉元帝時,他客居在華亭。一天,他在華亭東邊的荒漠中打獵,俄然瞥見大池沼中有一條六七丈長的大蛇,形狀像一艘能裝百斛糧食的大船,這條蛇身上有黑黃五色的斑紋,溫馨地趴伏在土岡上麵。陳甲當即射死了它,因為驚駭,陳甲一向不敢跟人說。
三年後,陳甲和同親一起去打獵,到了本來打死蛇的處所,他對火伴說:“之前,我在這裡曾殺死過一條大蛇。”當天早晨,陳甲夢見一個身穿黑衣服的人,戴著黑頭巾,此人來到陳甲家,問他:“我那天酣醉不醒,你無緣無端地殺了我。當時我醉了,冇能認清你的臉孔,是以,三年來,一向不曉得是你,明天,你是來找死了。”陳甲被嚇醒了。第二天,陳甲腹痛難忍,很快就死了。
螻蛄神
【註釋】
三國東吳孫權當政時,襄陽紀南城中有叫李信純的人,他野生了一條狗,取名“黑龍”。李信純特彆喜好它,走路停歇都要帶著它,用飯、喝酒時也都要分些給它。
三年,與村夫共獵,至故見蛇處,語同業曰:“昔在此殺大蛇。”其夜夢見一人,烏衣,黑幘,來至其家,問曰:“我昔昏醉,汝無狀殺我。我昔醉,不識汝麵,故三年不相知。本日來就死。”其人即驚覺。明日,腹痛而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