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第1頁/共2頁]
肖應天漸漸放下電話。在他在位查察院院長的十幾年裡,一向倡導公允辦案、依法辦案,也是源於他剛當院長時,打仗的一個案件激發的。
七天後。
被告人陳強犯法情勢卑劣,社會影響極大,數罪併罰,判正法刑,剝奪政治權力畢生。”
“這是你們查察院的事了,我已經不在位了嘛,不過我還要叮嚀你,齊院長,不管是公家存眷的,還是市裡存眷的,法律這個天平不能產生公允,如果我們在冇有充分把握證據環境下,給人科罪,變成了冤假錯案,我們豈不成了罪人嘛”
“是,是,是,您老的教誨我懂,我懂……”齊院長應對道。
落錘……
“哦,我身材挺好,淩晨能溜好幾個彎呢,我聽肖紅說她比來接辦個案子”
陳強,男,32歲,1米82,黑龍江籍人,無業遊民……
本院以為被告人陳強殺人罪的究竟清楚,證據確切充分,控告罪名建立,保持一審訊斷。
肖紅神情落寞,小翠哭成淚人。
前查察院肖院長(肖紅的父親)給齊院長打電話。
那是1978年8月的某日夜晚,雲開市班知縣班力村村民李霞去村北沙河堤上抓知了未回。後經公安構造調查,確認該女被害並被拋屍入河。在排查中,李亮因當晚也在案發明場四周抓過知了而被公安構造帶走,並因涉嫌用心殺人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份李亮被批準拘繫。李亮一案在班知縣群眾法院開庭,李亮當庭翻供,並指出辦案職員有刑訊逼供懷疑。固然其辯白狀師也提出李亮用心殺人證據不敷、應判無罪的辯白定見,班知縣群眾法院仍然以用心殺人罪,一審判處李亮極刑,剝奪政治權力畢生。宣判後,李亮家眷對訊斷不平,向雲開市中級群眾法院提起上訴。但雲開中級群眾法院審理後,保持了一審訊斷,李亮秋後被履行了極刑。但是在過了一年以後,有另一起殺人案件的犯法懷疑人承認,李霞是被其所殺。
“證據已經很充分了,肖院長,前段時候肖紅忙案子加班加點,非常辛苦,我怕她身材吃不消,給她放了放假,肖院長您可彆見怪我啊”
“喂,齊院長麼,我是肖應天”
陳強臉上兩行熱淚,仰天長歎。
本院以為被告人陳強犯有特大販毒罪不建立,撤消一審販毒罪控告;
遵循《中華群眾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條之規定,訊斷以下:
“現在,法庭宣判,全部起立。
此次事件後,給李亮家眷帶來沉痛打擊,李亮母親接管不了究竟得了精力病,李亮老婆帶著一個滿月大的嬰兒艱钜的餬口,李亮父親多次進京上訪,討要說法。本來比較幸運的家庭今後支離破裂,冤假錯案給受害人及家眷帶來的沉痛打擊是難以設想的。
五天後,陳強看管所羈押期滿,轉入雲開城南監獄收押。
陳強在法庭上出奇的安靜,這些天來他始終如坐鍼氈、夜不能眠,始終在或生、或死的旋渦中掙紮,現在宣判了,他懸著的心終究能夠下落了,或許這就是運氣的安排,如果上帝安排我早些去天國,我又何必苦苦沉淪這天國般的人間。
“啊,肖院長啊,這我得給您解釋下,這個案子肖紅接辦後確切冇少花精力,雖說案子有些疑點,不過究竟根基是清楚的,法院估計也會很快宣判的,現在市裡帶領要求也急啊,要求期限破案,要給公家一個交代” “肖院長,現在您也曉得,這個案子是雲開市汗青以來的大案,各方都很存眷,言論壓力也是很大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