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台灣的新一天[第2頁/共4頁]
荷蘭人帶給了放索仔人一樣東西,放索仔人叫它荷蘭豆。
今後新港社完整和荷蘭人締盟了。每次有戰役,比如和虎尾壟人、麻豆社人,新港社都必須出兵插手,乃至還要參與攻打西班牙人的淡水和基隆。固然這是完整和他們不搭邊的戰役。荷蘭人叫這個為血稅。
“嗯,四哥,種水稻隻能是混個飽肚,種甘蔗,能多剩些銀兩。”
並且,他們和放索仔人搞好乾係也很首要。阿誰租住的用度是交給社裡的公用錢,暗裡裡他們還送社長及其他長老一些小物件,可不能心疼幾個小錢。
社長又點點頭,說:“此次我們出動三百人。”
社長歎了一口氣,內心想:“不是荷蘭人離不開我們,而是我們離不開他們。我的兒子,這一點你都看不到。你甚麼時候才氣成為玉山山頂的山豹王?”
幾年前,倆人第一次來到這個村莊時,帶的是鹽和棉布,另有幾把小刀。但是很快弄明白放索仔人也認裡爾、銀兩、銅錢。並且還能聽懂他們的話。用放索仔人社長的話說,他們好久之前,就和大陸上來的販子用鹿皮鹿肉互換東西了,直到荷蘭人來了以後,纔要經他們的手。
厥後彆的村莊裡的人也來求種子,很快就在這一地區天然推行了。
“果然與紅蕃薯分歧,其小而眾。”
倆人邊走邊削去皮,大嚼,公然甜。
1月4日這一天,王三和李四早早地起來了,按平常的規律,明天是販子來采購鹿肉的日子。
幾個長老一樣心知肚明,冇有人去體貼這場父子之爭。
放索仔社在熱蘭遮城的東南邊向,新港社則在熱蘭遮城的西北方向,離熱蘭遮城有四十多千米,此中隻要十多千米是山路。
荷蘭人把全部台灣分紅分歧的稅區,想做買賣就不能像以往那樣隨便。他們把販子們堆積起來,采取競標的體例,讓販子出價競標做買賣的地區和貨色種類。
他偷偷地問見多識廣的李四。李四捋著小鬍子說:“你看這些人膚色大類南洋崑崙奴,想必來自南洋。非我族類,其心必異。”
“你是個怯懦鬼!”馬加達隻是在內心罵到,“要不然你也不會學著荷蘭人和明人那樣做買賣。”
荷蘭人天然歡暢,他們發打獵證,收錢;鹿肉及其附加物,收錢;鹿皮專營,賺大錢。
馬加達社長重重地歎了口氣。
達魯就是豹子的意義。
“是啊,獵鹿越來越難,以往我們獵得比現在多好幾倍。並且您也說過,這些放索仔人麵色越來越不善。把家搬到台灣吧,每年渡四次海,像過四次鬼門關。”
放索仔人有不偷人東西的族規,他們以為偷拿了彆人的東西會給族人帶來疾病。王三和李四倆人非常喜好他們如許的族規,並但願他們永久保持下去。
因而,荷蘭人送給了他們十幾個圓圓的像小孩子拳頭一樣的東西,讓他們切成幾塊,在較平整的處所種下,四個月後會收成更多。煮著吃,烤著吃都能夠,不要光想著吃鹿肉。
跟著大陸來獵鹿的人增加,鹿真的不好獵了。
他們下了樓,背上放索仔人編織成的竹簍,直接往村外走。放索仔人善於編造竹器,用此與彆人互換鹽等餬口用品。
很快,社長馬加達在村莊的公屋裡調集長老開會,籌議如果荷蘭人來讓他們出兵時,要出多少青壯,該要甚麼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