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台灣的新一天[第3頁/共4頁]
他們分開巷子,辨認著留下的暗號,一起砍伐著野藤野草前行。這些東西太討厭了,兩三天就能長成片。
統統的獵物仍然都在:三十七張鹿皮,十擔鹿肉脯,二擔的鹿下水乾貨。他們翻看了一下,還好,冇有黴變的征象產生。闊彆河岸,不但蚊子少,還不算潮濕。
“要50把鐵鏢槍頭。前次他們隻給了30把。”一個長老說。
王三在李四的批示下,順利地砍下兩根,趟著草跑回巷子上。
在搭加裡揚人男女老幼分開本身的村莊時,從他們的眼睛裡,新港社人讀出了“死仇”兩個字。
馬加達社長重重地歎了口氣。
社長歎了一口氣,內心想:“不是荷蘭人離不開我們,而是我們離不開他們。我的兒子,這一點你都看不到。你甚麼時候才氣成為玉山山頂的山豹王?”
他們下了樓,背上放索仔人編織成的竹簍,直接往村外走。放索仔人善於編造竹器,用此與彆人互換鹽等餬口用品。
下淡水河的這一片地區就是被福建泉州的林家競標獲得,專營鹿肉脯。至於利潤更大的鹿皮,那是荷蘭人專營的項目,相稱於後代的兩電一草。任何人都是碰不得的。
他憂愁地向著河的下流方向看去。下流來了甚麼東西?
“出去!叢林裡的豹子而開了叢林不如山貓,年青人冇有了腦筋不如山豬!”
快腿搖了點頭說:“我不曉得,我一看大師跑了,我就先跑返來了。”
社長又是哀傷又是氣憤地諦視著兒子達魯,說:“我隻是叫你來聽的,你就隻能用你的耳朵,而不是嘴!”
因而,荷蘭人送給了他們十幾個圓圓的像小孩子拳頭一樣的東西,讓他們切成幾塊,在較平整的處所種下,四個月後會收成更多。煮著吃,烤著吃都能夠,不要光想著吃鹿肉。
1月4日這一天,王三和李四早早地起來了,按平常的規律,明天是販子來采購鹿肉的日子。
他們的圈套離村莊有一個時候的路程。沿途路邊有成片成片的竹林,間或也有芭蕉林,不時還能瞥見野甘蔗。
這不是鹿道,不該該有這麼好的收成。
哎,李四歎了口氣,闊彆故鄉,談何輕易。
倆人先上了竹樓上的堆棧,看了看他們二個月內支出的辛苦。
“你是個怯懦鬼!”馬加達隻是在內心罵到,“要不然你也不會學著荷蘭人和明人那樣做買賣。”
當熱蘭遮城城前的廣場上,荷蘭人吊死多少個私運、偷稅的商販後,冇有人再敢不平從荷蘭人的安排。
荷蘭人帶給了放索仔人一樣東西,放索仔人叫它荷蘭豆。
荷蘭豆,他們嘗過,不算甘旨,但吃起來還行。
李四鹵莽地拔出一株荷蘭豆,那根下稀有個如小兒拳頭大小的豆。
他偷偷地問見多識廣的李四。李四捋著小鬍子說:“你看這些人膚色大類南洋崑崙奴,想必來自南洋。非我族類,其心必異。”
李四笑道:“既然如此,帶回故鄉廣種如何?!”
像如許的村莊下淡水河上遊另有幾個。如果再往裡走,靠近山區的處所,那是搭加裡揚人的天下。更深的山區他們冇敢出來,因為甚麼可駭的傳說都有。此中一條就是竟然有部落喜好拿人頭當裝潢,來顯現本身的英勇。
幾個長老一樣心知肚明,冇有人去體貼這場父子之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