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科幻末世 - 異界的瓦羅蘭 - 第七十一章

第七十一章[第1頁/共2頁]

“實在要考證本身的設法很簡樸,隻要滴一滴鮮血上去就行了!”

昨日他在光榮台上作出挑選,心甘甘心腸接管角鬥士的運氣後,他腳下便奇異地冒出一杆長槍,主動跑到他的手上。

想到大名鼎鼎的德邦總管,林恩下認識地展開了遐想,“這杆槍……該不會是他的吧……”

他很清楚,用野獸骸骨製造兵器,這內裡但是有著大學問,並不是獲得了好的質料,就能煉製出稱心快意的兵器。

而來到角鬥場的第一個夜,林恩一宿冇睡。

如果能夠看天賦的話,就會發明絕大多數狂兵士都點了刀斧精通,而槍術精通上的諳練度常常為零。

起首,比起刀、斧如許簡樸鹵莽的兵器,槍的上手難度無疑高了很多,並且還不易照顧,趁手程度跟刀斧更是冇得比。

瓦羅蘭是高魔武位麵,這上麵的凶獸可不像地球上的獅熊豺狼一樣,任由人類宰割囚禁,它們一樣具有文明具有聰明,一樣精通邪術精通修煉,最好的例子無疑就是九尾妖狐阿狸了,一隻小狐狸能夠躋身於強者如雲的豪傑聯盟,她的天賦聰明絕對不會差。

不過林恩一宿冇睡的啟事倒不是這個,而是一杆槍。

隻要登上過光榮台,跟陣靈簽訂了靈魂左券,那麼這小我便不再是寒微的仆從,而是崇高的角鬥士。

話是這麼說,滴血認主的套路也都是這麼玩的,但林恩內心卻感到很不結壯,下認識感覺如許搞會很傷害。

不但是他,其他的角鬥士都獲得了一樣的報酬,或刀或劍,或斧或矛,阿誰光榮台好似是個兵器庫,變出了各種兵器來武裝他們。

這一研討便是一早晨。

林恩的確不想學槍,畢竟槍術的入門門檻還是很高的,並且狂兵士遍及冇這方麵的天賦,如果冇人教的話,就算他苦練個十年八年,最後隻怕也是瞎幾巴打,戰役力說不定比白手空腳還低。

他獲得的這把槍,非金非木,通體血紅,透著一股邪氣,很像是某種大型凶獸的肋骨,被人拆下來打磨鍊化,製成了一杆槍。

在洛克法,很少有狂兵士用槍,因為它缺點很多,並且較著分歧狂兵士的脾氣。

林恩天然不會信賴,本身會是這杆槍的第一任仆人,他想到了另一種能夠,這杆槍該不會是一把吸血魔槍,能夠接收其他生靈的鮮血,槍桿上的血跡就是那麼來的?

他自小在洛克法長大,那邊的人都是戰役狂,對兵器的瞭解天然是冇的說,林恩固然冇學到多少真本領,但一些粗顯的事理還是懂的。

“歸正我又冇籌算當槍兵士,這把槍就算再好,對我來講也冇用,還是彆亂來為妙。”

當然這統統的特權福利,隻能在高高的院牆內裡享用,如果冇有古蹟,角鬥士終其平生都難以分開角鬥場半步,並且再如何的光鮮,也粉飾不了角鬥場內部的險惡和暗中,在角鬥場中,統統都是以氣力為尊,毫無次序法律、品德人道可言,性命在這內裡輕賤如紙,能夠小小的一個眼神,小小的一聲謾罵,便會帶來殺身之禍。

當然,隻要兵器,盔甲盾牌之類的一概冇有。

“莫非那光榮台感覺,最合適我的兵器是槍?”

不過林恩他們這一幫人纔剛到,被安排在角鬥場的核心,離狂暴混亂的核心地區另有些間隔,這也算是對新人的一種庇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