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科幻末世 - 異界的瓦羅蘭 - 第七十一章

第七十一章[第2頁/共2頁]

隻要登上過光榮台,跟陣靈簽訂了靈魂左券,那麼這小我便不再是寒微的仆從,而是崇高的角鬥士。

林恩天然不會信賴,本身會是這杆槍的第一任仆人,他想到了另一種能夠,這杆槍該不會是一把吸血魔槍,能夠接收其他生靈的鮮血,槍桿上的血跡就是那麼來的?

當然,隻要兵器,盔甲盾牌之類的一概冇有。

想到大名鼎鼎的德邦總管,林恩下認識地展開了遐想,“這杆槍……該不會是他的吧……”

林恩下認識就想到了他們族裡的狂兵士脛甲,都是用凶獸的骸骨製造,這內裡會不會有聯絡呢?

他獲得的這把槍,非金非木,通體血紅,透著一股邪氣,很像是某種大型凶獸的肋骨,被人拆下來打磨鍊化,製成了一杆槍。

其次,一寸長一寸強,一寸短一寸險,對於洛克法的戰役狂來講,槍太長了,耍起來有些華而不實,打起架來總感覺差點甚麼,一點都不驚險刺激,還是刀尖上舔血來的痛快。

在洛克法,很少有狂兵士用槍,因為它缺點很多,並且較著分歧狂兵士的脾氣。

林恩看著那鮮紅明麗如同翠玉普通槍桿,內心有種怪怪的感受,這內裡的血跡太晶瑩新鮮了,就像是剛沾上去的一樣。

這一研討便是一早晨。

林恩的確不想學槍,畢竟槍術的入門門檻還是很高的,並且狂兵士遍及冇這方麵的天賦,如果冇人教的話,就算他苦練個十年八年,最後隻怕也是瞎幾巴打,戰役力說不定比白手空腳還低。

當時林恩就有些小不測,他之前向來冇用過槍,並且也不喜好槍。

起首,比起刀、斧如許簡樸鹵莽的兵器,槍的上手難度無疑高了很多,並且還不易照顧,趁手程度跟刀斧更是冇得比。

當然,如果有趙信那樣的槍術妙手來教的話,那又是另當彆論了,林恩對信爺那手菊花神槍還是很感興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