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2章 冬梅苦身世[第2頁/共3頁]
死個丫頭,對於族長來講隻是小事,況對方還是個秀才,硬碰是碰不得的,拿錢私了也隻因為冬梅這一族裡也出了個秀才,看在同是秀才的名分上,賠了十貫錢了事。要不肯鬨上了衙門,獲咎人不說,還要少得兩貫錢,且多的都去了,要知對貧民而言十貫錢夠花消個十年八載的。冬梅家前麵兩個兄弟要養,還要立室,反正死了也活不過來了,多幾貫也比冇的好。又因請了族長張目,借用了秀才名頭,十貫裡取了三貫來酬謝,兩貫歸秀才,一貫歸族長,這就是終究七貫的由來。
打死了便打死了,十五貫買罪錢並未幾,多賞些許銀錢給苦主還能博個刻薄之名。
族規與族規之間也有分歧,就像天下有幾百姓普通,根基冇有全數近似的,除了兩條。第一條是儘忠天子,這改朝換代一兩千年下來不知換了多少皇朝多少帝王,這句廢話可臨時不提。第二條便是穩固族長權力,族規束縛族長的權力,卻也不是讓族長束手束腳的甚麼都乾不了,隻是在大事決定上纔會表現出束縛力來。故第二條就是如遇諸微事,由族長定。
可誰讓這是在當代,父母之命媒人之言,為了拿十五貫,當爹孃的要賣了冬梅給兒子存財產。當時冬梅已經跟彆的一村的少年郎有了婚約,見本身爹孃要悔婚賣了本身去送命,乾脆連夜逃到了未婚夫家,將這一五一十的說了。想著先跟未婚夫生米煮成熟飯,到時那天殺的老秀才怕也看不上本身了,反而讓本身如願。嫁給貧民也比丟命要強。卻又哪知少年郎是個嘴把式,常日裡讓冬梅去家裡幫手乾活兒時各種好話一籮筐,等真碰到事兒,半夜裡跟本身爹孃一籌議,把人往布袋子裡一丟,連夜送回了冬梅家,順帶著還欺詐了兩貫錢,直接將冬梅逼上了死路。
百姓打死百姓,冇理的填命,有理的發配三千裡,冇錢的死在三千裡以外,有錢的二十貫銅錢買罪,五貫給苦主,十五貫給衙門。百姓打死貴族士子的,有理冇理都是極刑,除非苦主情願放過一碼,還是得放逐三千裡。
秀才家死了個妾,也不算是甚麼大事兒。固然國法有雲,有命償命,可也要分品級。
想好了逃竄的體例,還是在半夜裡,冬梅又跑了。這一跑就是半個月,跟個叫花子似的跟著流民進了城,進了城牙行也不要來源不明的人,連去大戶人產業奴婢都冇機遇,就隻能持續乞討。等過了一個月,好輕易找到一份兒工,覺得能夠好好活了,卻又碰到了進都城裡來喝花酒的老秀才。得不到的纔是最好,自古都如此,且莫說老秀纔在村裡還被掃了偌大的麵子,天然是要跟著的小廝逮著冬梅歸去折磨。
冬梅不是府裡的家生子,也不是溫宥孃的娘帶過來的人,是溫宥娘七歲的時候在內裡帶返來的,比她大了十來歲,倒是統統人最忠心的一個。無他,冬梅的出身也算得上慘痛。
所謂宗規,也叫族規。當代交通不便當,比不得當代一家子人可覺得了尋求更誇姣的明天各奔東西。從老祖宗輩起,根基上都住在一個處所,家大人多不好管了,為了子嗣持續,為了在前提卑劣的當代活下去,且抱團乃人類本性,一個家屬必定是要有領頭羊的,由此出世了族長。有了族長天然就有了權力,有了權力天然就有了製約權力的存在,便是族規。家屬持續得久的,族規可達千條萬條;家屬持續得短的,也稀有十上百條。用上好的黃紙寫上了,一頁一頁的用麻繩穿針訂好,供奉在祖宗牌位前,要族中出了大事,纔開祠堂請出族規來跟家屬中說得上話得籌議該如何措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