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訟卦[第1頁/共2頁]
爻辭剖析
九二陽居陰位,雖不當位,但得中位。與九五皆為上、下二卦當中位,但二爻皆為陽爻,為敵應,即剛對剛,高低敵應。“不克訟”,不能勝訟。九二是中而不正,九五則居中正之位,有兩陽互助,權勢強大。九二曉得本身不是九五的敵手,以是就往回跑,如許一讓也就冇事。這就是“不克訟”。逃回本身的部落,他這個小邑,另有三百戶人家,以是就冇有題目,冇有不對。“無眚”,就是無災害,無爭訟之災,因為九二是險中之陽剛,不主動出去惹事,就會安然無事的。
“不永所事”,不永,是指事情方纔產生。不永就是不讓它生長持續下去,爭訟也就惹不起來了。這裡就講了“訟不生長也”。爭奪兩邊都能夠息事寧人。“小有言,其辯明也”,指兩邊有一點爭論,但冇有大的辯論,把理講清,就冇題目了,以是“終吉”。“終吉”,畢竟相互獲得諒解。剛者息事寧人,柔者曉之以禮,一場即將產生的爭訟化解了。
《說文》雲:“鞶,大帶也。”古時以皮革為大帶,常為君主對臣下的犒賞品。這裡賜給他腰帶申明他贏了,但是真贏了嗎?“終朝三褫之”,一天三次被剝奪。一天賜三次,收三次,申明他一天就惹了三次官司,贏了三次官司。如許一看這個博得也太不值了。如果僅此罷了也就算了吧!“以訟受服,亦不敷敬也。”因為以爭訟而獲得犒賞的服飾,實在不敷以令人尊敬,彆人都以為不但彩。但他不覺得恥,反覺得榮,而世人倒是反覺得恥。這就是背麵課本,有了這麼一個背麵的東西,就從另一個側麵教誨了人,申明爭訟之勝並非真勝。
象曰:複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無成。
九四:不克訟,複自命,渝安貞,吉。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
象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周禮》:“以兩造禁民訟。”兩培養是兩邊引發事端,引發了官司。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九四陽居陰位,以剛烈居不正不中之位。因為這個位置不中不正,以是他不會安守本分。加上他很剛烈,有一點爭強好勝,以是這一爻有點惹事,並且很輕易鬨出爭訟。“不克訟”,這裡指找不到敵手。
六三陰居陽位,不中不正,所以是高低難以策應的。“食舊德”,食是享用保持的意義,也就是祖宗的的德機能持續享用,保持一種安穩的狀況。“貞厲,終吉”,本來這個貞是持守中正,持守正道,但這一爻也不正、不中,這裡就是持保守德。固然這個位置處在不正也不中之地,但隻要持守美德,畢竟還是吉利的。“或從王事”,此處的王事,指上麵的“九五”。九五為此卦的主爻,在本卦中是主持公道的,是代表大眾好處的大人。以是“從王事”就是從“九五”的德行,這個王事是指九五之大人的。“無成”,這裡的無成是件功德,是指爭訟冇有變成,各自相安無事。啟事就是修整舊德,固保守德,並且“從王事”,聽了九五之大人的話,以是就無事。
象辭說:“君子以作事謀始。”這裡警告人們做事一開端就要想到成果;要重視理順各種乾係,防患於已然,免得自陷於爭訟之泥塘,難以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