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章 (2)[第1頁/共3頁]
秋,七月,己卯,東魏宜陽王景植卒。
玄月,戊戌,司空袁昂卒,遺疏不受贈諡,敕諸子勿上行狀及立銘誌。上不準,贈本官,諡穆正公。
大同八年壬戌,公元五四二年春,正月,敬躬據郡反,改元永漢,署官屬,打擊廬陵,逼豫章。南邊久不習兵,情麵擾駭,豫章內史張綰募兵以拒之。綰,纘之弟也。仲春,戊戌,江州刺史湘東王繹遣司馬王僧辯、中兵曹子郢討敬躬,受綰節度。三月,戊辰,擒敬躬,送建康,斬之。僧辯,神念之子也,該博辯捷,器宇寂然,雖射不穿劄,而誌氣高遠。
魏丞相泰妻馮翊公主生子覺。
三月,魏夏州刺史劉平伏據上郡反,多數督於謹討擒之。
東魏禦史中尉高仲密取吏部郎崔暹之妹,既而棄之,由是與暹有隙。仲密選用禦史,多其親戚鄉黨,高澄奏令改組;暹方為澄所寵任,仲密疑其構己,愈恨之。仲密繼配李氏豔而慧,澄見而悅之,李氏不從,衣服皆裂,以告仲密,仲密益怨。尋出為北豫州刺史,詭計外叛。丞相歡疑之,遣鎮城奚壽興典軍事,仲密但知民務。仲密置酒延壽興,伏懦夫,執之,仲春,壬申,以虎牢叛,降魏。魏以仲密為侍中、司徒。
魏丞相泰帥諸軍以應仲密,以太子少傅李遠為前驅,至洛陽,遣開府儀同三司於謹攻柏穀,拔之;三月,壬申,圍河橋南城。東魏丞相歡將兵十萬至河北,泰退兵瀍上,放火船於上流以燒河橋。斛律金使行台郎中張亮以小艇百餘載長鎖,伺火船將至,以釘釘之,引鎖向岸,橋遂獲全。
魏幽州刺史順陽王仲景坐事賜死。
辛亥,上耕藉田。
孫冏、盧子雄討李賁,以春瘴方起,請待至秋;廣州刺史新渝侯映不準,武林侯谘又趣之。冏等至合浦,死者什六七,眾潰而歸。映,憺之子也。武林侯谘奏冏及子雄與賊交通,逗留不進,敕於廣州賜死。子雄弟子略、子烈、主帥廣陵杜天合及弟僧明、新安周文育等帥子雄之眾攻廣州,欲殺映、谘,為子雄複冤。西江督護、高要太守吳興陳霸先帥精甲三千救之,大破子略等,殺天合,擒僧明、文育。霸先以僧明、文育勇猛過人,釋之,覺得主帥。詔以霸先為直閣將軍。
歡以仲密之叛由崔暹,將殺之,高澄匿暹,為之固請,歡曰:“我匄其命,須與苦手。”澄乃出暹,而謂大行台都官郎陳元康曰:“卿使崔暹得杖,勿複相見。”元康為之言於歡曰:“大王方以天下付大將軍,大將軍有一崔暹不能免其杖,父子尚爾,況於它人!”歡乃釋之。
東魏丞相歡朝於鄴。司徒孫騰坐事免;乙酉,以彭城王韶錄尚書事,侍中廣陽王湛為太尉,尚書右仆射高隆之為司徒。初,太傅尉景與丞相歡同歸爾朱榮,其妻,歡之姊也,自恃勳戚,貪縱犯警,為有司所劾,繫獄;歡三詣闕泣請,乃得免死。丁亥,降為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歡往造之,景臥不起,大呼曰:“殺我時趣邪!”歡撫而拜謝之。辛卯,以庫狄乾為太傅,以領軍將軍婁昭為大司馬,封祖裔為尚書右仆射。六月,甲辰,歡還晉陽。
乙巳,東魏發夫五萬築漳濱堰,三十五日罷。
大同九年癸亥,公元五四三年春,正月,壬戌,東魏大赦,改元武定。
夏,四月,丙寅,東魏使兼散騎常侍李繪來聘。繪,元忠之從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