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章 (2)[第2頁/共3頁]
安成望族劉敬躬以妖術惑眾,人多信之。
東魏禦史中尉高仲密取吏部郎崔暹之妹,既而棄之,由是與暹有隙。仲密選用禦史,多其親戚鄉黨,高澄奏令改組;暹方為澄所寵任,仲密疑其構己,愈恨之。仲密繼配李氏豔而慧,澄見而悅之,李氏不從,衣服皆裂,以告仲密,仲密益怨。尋出為北豫州刺史,詭計外叛。丞相歡疑之,遣鎮城奚壽興典軍事,仲密但知民務。仲密置酒延壽興,伏懦夫,執之,仲春,壬申,以虎牢叛,降魏。魏以仲密為侍中、司徒。
東魏臨淮王孝友表曰:“令製百家為族,二十五家為閭,五家為比。百家以內有帥二十五,征發皆免,苦樂不均,羊少狼多,複有蠶食,此之為弊久矣。京邑諸坊,或七八百家獨一裡正、二史,庶事無闕,而況外州乎!請還是置三正之名不改,而每閭止為二比,計族省十二丁,貲絹、番兵,所益甚多。”事下尚書,寢不可。
八月,庚戌,東魏以開府儀同三司、吏部尚書侯景為兼尚書仆射、河南道大行台,隨機防討。
高季式在永安戍,仲密遣信報之;季式走告歡,歡待之如舊。
十仲春,魏主狩於華陰,大享將士,丞相泰帥諸將朝之。起萬壽殿於沙苑北。
東魏詔群官於麟趾閣議定法製,謂之《麟趾格》,冬,十月,甲寅,頒行之。
東魏丞相歡朝於鄴。司徒孫騰坐事免;乙酉,以彭城王韶錄尚書事,侍中廣陽王湛為太尉,尚書右仆射高隆之為司徒。初,太傅尉景與丞相歡同歸爾朱榮,其妻,歡之姊也,自恃勳戚,貪縱犯警,為有司所劾,繫獄;歡三詣闕泣請,乃得免死。丁亥,降為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歡往造之,景臥不起,大呼曰:“殺我時趣邪!”歡撫而拜謝之。辛卯,以庫狄乾為太傅,以領軍將軍婁昭為大司馬,封祖裔為尚書右仆射。六月,甲辰,歡還晉陽。
大同八年壬戌,公元五四二年春,正月,敬躬據郡反,改元永漢,署官屬,打擊廬陵,逼豫章。南邊久不習兵,情麵擾駭,豫章內史張綰募兵以拒之。綰,纘之弟也。仲春,戊戌,江州刺史湘東王繹遣司馬王僧辯、中兵曹子郢討敬躬,受綰節度。三月,戊辰,擒敬躬,送建康,斬之。僧辯,神念之子也,該博辯捷,器宇寂然,雖射不穿劄,而誌氣高遠。
夏,蒲月,遣兼散騎常侍明少遐等聘於東魏。
魏自喪亂以來,農商賦閒,六鎮之民相帥內徙,就食齊、晉,歡因之以成霸業。東西分裂,比年戰役,河南州郡鞠為茂草,公私困竭,民多餓死。歡命諸州濱河及津、梁皆置倉積穀以相轉漕,供軍旅,備饑荒,又於幽、瀛、滄、青四州傍海煮鹽。軍國之費,粗得周贍。至是,東方連歲大稔,穀斛至九錢,山東之民稍復甦息矣。
辛亥,上耕藉田。
魏丞相泰帥諸軍以應仲密,以太子少傅李遠為前驅,至洛陽,遣開府儀同三司於謹攻柏穀,拔之;三月,壬申,圍河橋南城。東魏丞相歡將兵十萬至河北,泰退兵瀍上,放火船於上流以燒河橋。斛律金使行台郎中張亮以小艇百餘載長鎖,伺火船將至,以釘釘之,引鎖向岸,橋遂獲全。
魏幽州刺史順陽王仲景坐事賜死。
東魏以光州刺史李元忠為侍中。元忠雖處要任,不以物務乾懷,唯喝酒自娛。丞相歡欲用為仆射,世子澄言其放達常醉,不成委以台閣。其子搔聞之,請節酒,元忠曰:“我言作仆射不堪喝酒樂,爾愛仆射,宜勿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