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0章 (1)[第1頁/共5頁]
初,裴度征淮西,奏李宗閔為察看判官,由是漸獲進用。至是,怨度薦李德裕,因其謝病,玄月,壬午,以度兼侍中,充山南東道節度使。
庚申,盧龍監軍奏李載義與敕使宴於球場後院,副兵馬使楊誌誠與其徒呼噪反叛,載義與子正元奔易州。誌誠又殺莫州刺史張慶初。上召宰相謀之,牛僧孺曰:“範陽自安、史以來,非國統統,劉總暫獻其地,朝廷費錢八十萬緡而無涓滴所獲。本日記誠得之,猶前日載義得之也。因此撫之,使捍北狄,不必計其逆順。”上從之。載義自易州赴京師,上以載義有平滄景之功,且事朝廷恭敬,仲春,壬辰,以載義為太保,同平章事仍舊。以楊誌誠為盧龍留後。
新羅王彥升卒,子景徽立。
文宗元聖昭獻孝天子上之下
甲辰,昭義奏亓誌紹餘眾萬五千人詣本道降,置之洛州。
臣光曰:“昔者賢人順天理,察情麵,知齊民之莫能相治也,故置師長以正之;知群臣之莫能相使也,故建諸侯以製之;知各國之莫能相服也,故立天子以統之。天子之於萬國,能褒善而黜惡,抑強而輔弱,撫服而懲違,禁暴而誅亂,然後發號施令,而四海以內莫不率從也。《詩》雲:勉勉我王,法紀四方。載義藩屏大臣,有功於國,無罪而誌誠逐之,此天子所宜治也。若一無所問,因以其土田爵位授之,則是將帥之廢置殺生皆出於士卒之手,天子雖在上,奚為哉!國度之有方鎮,豈專利其財賦罷了乎!如僧孺之言,姑息苟安之術耳,豈宰相佐天子禦天下之道哉!”
六月,丙辰,詔:“鎮州四周行營各歸本道歇息,但務保境,勿相來往。惟庭湊效順,為達章表,餘皆勿受。”
唐紀六十(起屠維作噩,儘昭陽赤奮若,凡五年)
是歲,勃海宣王仁秀卒,子新德早死,孫彝震立,改元鹹和。
十一月,甲午,上祀圓丘。赦天下。四方毋得獻奇巧之物,其纖麗布帛皆禁之,焚其機杼。
李宗閔舉薦牛僧孺。辛卯,以僧孺為兵部尚書、同平章事。因而二人相與排擯李德裕之黨,稍稍逐之。
壬辰,以李德裕為義成節度使。李宗閔惡其逼己,故出之。
南詔之寇成都也,詔山南西道出兵救之,興元兵少,節度使李絳募兵千人赴之,未至,蠻退而還。興元兵有常額,詔新募兵悉罷之。仲春,乙卯,絳悉召新軍,諭以詔旨而遣之,仍賜以廩麥,皆怏怏而退。往辭監軍,監軍楊叔元素惡絳不奉己,以賜物薄激之。公憤,大噪,掠庫兵,趨使牙。絳方與僚佐宴,不為備,走登北城。或勸縋而出,絳曰:“吾為元帥,豈可逃去!”麾推官趙存約令去。存約曰:“存約受明公知,何可苟免!”牙將王景延與賊力戰死,絳、存約及察看判官薛齊皆為亂兵所害,賊遂屠絳家。戊午,叔元奏絳收新軍募直乃至亂。庚申,以尚書右丞溫造為山南西道節度使。是時,三省官上疏共論李絳之冤。諫議大夫憶敏行具孫叔元激憤亂兵,上始悟。
路隋言於上曰:“宰相任重,不宜兼金穀嚕囌之務,如楊國忠、元載、皇甫閐皆奸臣,所為不敷法也。”上覺得然。因而裴度辭度支,上許之。
己酉,以東川節度使郭釗為西川節度使,兼權東川節度事。嵯顛自邛州引兵徑抵成都。庚戌,陷其外郭。杜元穎帥眾保牙城以拒之,欲遁去者數四。壬子,貶元穎為邵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