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1)[第1頁/共5頁]
初,貢禹奏言:“孝惠、孝景廟皆親儘宜毀,及郡國廟不該古禮,宜正定。”天子是其議。秋,七月,戊子,罷昭靈後、武哀王、昭哀後、衛思後、戾太子、戾後園,皆不奉祠,裁置吏卒守焉。冬,十月,乙醜,罷祖宗廟在郡國者。
冬,使西域都護、騎都尉北地甘延壽、副校尉山陽陳湯共誅斬匈奴郅支單於於康居。
房未發,上令陽平侯王鳳承製詔房止無乘傳奏事。房意愈恐。
戊寅晦,日有食之。上因而召諸媒介日變在周堪、張猛者責問,皆頓首謝;因下詔稱堪之美,征詣行在所,拜為光祿大夫,秩中二千石,領尚書事;猛複為太中大夫、給事中。中書令石顯管尚書,尚書五人皆其黨也;堪希見得,常因顯白事,事決顯口。會堪疾喑,不能言而卒。顯誣譖猛,令他殺於公車。
上幸虎圈鬥獸,後宮皆坐。熊逸出圈,攀檻欲上殿,擺佈、朱紫、傅婕妤等皆驚走。馮婕妤直前,當熊而立。擺佈格殺熊。上問:“情麵驚懼,何故前當熊?”婕妤對曰:“猛獸得人止,妾恐熊至禦坐,故以身當之。”帝嗟歎,倍恭敬焉。傅婕妤慚,由是與馮婕妤有隙。馮婕妤,左將軍奉世之女也。
八月,癸亥,以光祿勳匡衡為禦史大夫。
夏,六月,甲戌,孝宣園東闕災。
三月,立皇子康為濟陽王。
房自請:“歲竟,乘傳奏事。”天子許焉。房自知數以論議為大臣所非,與石顯等有隙,不欲闊彆擺佈,乃上封事曰:“臣出以後,恐為用事所蔽,身故而功不成,故願歲儘乘傳奏事,蒙哀見許。乃辛已,蒙氣複乘卦,太陽侵色,此上大夫覆陽而上意疑也。己卯、庚辰之間,必有欲隔斷臣,令不得乘傳奏事者。”
複鹽鐵官;置博士弟子員千人。以用度不敷,民多複除,無以給中外繇役故也。
建昭三年乙酉,公元前三六年夏,六月,甲辰,扶陽共侯韋玄成薨。
夏,四月,癸未,平昌考侯王按薨。秋,七月,壬戌,以平恩侯許嘉為大司馬、車騎將軍。
漢紀二十一(起上章執徐,儘著雍困敦,凡九年)
罷孝文太後寢祠園。
冬,河間王元坐賊殺不辜廢,遷房陵。
冬,上幸長楊射熊館,大獵。
冬,十一月,己醜,地動,雨水。
孝元天子下
諸陵分屬三輔。以渭城壽陵亭部原上為初陵。詔勿置縣邑及徙郡百姓。
秋,潁川水流殺群眾。
上好儒術、文辭,頗改宣帝之政。言事者多進見,大家自發得得上意。又傅昭儀及子濟陽王康愛幸,逾於皇後、太子。太子少傅匡衡上疏曰:臣聞治亂安危之機,在乎審所用心。蓋受命之王,務在創業垂統,傳之無窮;繼體之君,心存於承宣先王之德而褒大其功。昔者成王之嗣位,思述文、武之道以養其心,休烈盛美皆歸之二後,而不敢專其名,是以上天歆享,鬼神祐焉。陛下聖德天覆,子愛海內,然陰陽未和,奸邪未禁者,殆論議者未丕揚先帝之盛功,爭言軌製不成用也,務變動之,所更或不成行而複復之,是以群下更相是非,吏民無所信。臣竊恨國度釋勝利之業,而虛為此紛繁也!願陛下詳覽統業之事,留意於遵製揚功,以定群下之心。《風雅》曰:‘無念爾祖,聿脩厥德。’蓋至德之本也。《傳》曰:‘審好惡,理情性,而霸道畢矣。’治性之道,必審己之統統餘而強其所不敷,蓋聰明疏浚者戒於太察,寡聞少見者戒於壅蔽,英勇剛烈者戒於太暴,仁愛溫良者戒於無斷,湛靜安舒者戒於後時,廣心浩大者戒於忘記。必審己之所當戒而齊之以義,然後中和之化應,而巧偽之徒不敢比周而望進。唯陛下戒之,以是崇聖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