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1)[第1頁/共5頁]
魏芒卯始以詐見重。
二十年丙寅,公元前二九五年秦尉錯伐魏襄城。趙主父與齊、燕共滅中山,遷其王於膚施。歸,行賞,大赦,置酒,醫五日。
二十三年己巳,公元前二九二年楚襄王迎婦於秦。
魏襄王薨,子昭王立。
趙主父封其宗子章於代,號曰安陽君。安陽君素侈,心不平其弟。主父使田不禮相之。李兌謂肥義曰:“公子章強健而誌驕,黨眾而欲大,田不禮忍殺而驕,二人相得,必有詭計。夫小人有欲,輕慮淺謀,徒見其利,不顧其害,難必不久矣。子任重而勢大,亂之所始而禍之所集也。子奚不稱疾毋出而傳政於公子成,毋為禍梯,不亦可乎!”肥義曰:“昔者主父以王屬義也,曰:‘毋變而度,毋易而慮,死守一心,以歿而世。’義再拜受命而籍之。今畏不禮之難而忘吾籍,變孰大焉!諺曰:‘死者複活,生者不愧。’吾欲全吾言,安得全吾身乎!子則有賜而忠我矣。固然,吾言已在前矣,終不敢失!”李兌曰:“諾。子勉之矣!吾見子已本年耳。”涕零而出。李兌數見公子成以備田不禮。肥義謂信期曰:“公子章與田不禮聲善而實惡,內得主而外為暴,矯令以擅一旦之命,不難為也。今吾憂之,夜而忘寐,饑而忘食,盜出入不成不備。自今以來,有召王者必見吾麵,我將以身先之。無端而後王可入也。”信期曰:“善。”
三十一年丁醜,公元前二八四年燕王悉起兵,以樂毅為大將軍。秦尉斯離帥師與三晉之師會之。趙王以相國印授樂毅,樂毅並將秦、魏、韓、趙之兵以伐齊。齊湣王悉國中之眾以拒之,戰於濟西,齊師大敗。樂毅還秦、韓之師,分魏師以略宋地,部趙師以收河間,身率燕師,長擯除北。劇辛曰:“齊大而燕小,賴諸侯之助以破其軍,宜及時攻取其邊城以自益,此悠長之利也。今過而不攻,以深切為名,無損於齊,無益於燕,而結深怨,後必悔之。”樂毅曰:“齊王伐功矜能,謀不逮下,廢黜賢能,信賴阿諛,政令戾虐,百姓怨懟。今軍皆破亡,若因此乘之,其民必叛,禍亂內作,則齊可圖也。若不遂乘之,待彼悔前之非,改過恤下而撫其民,則難慮也。”遂進軍深切。齊人果大亂失度,湣王出走。樂毅入臨淄,取寶貝、祭器,輸之於燕。燕王親至濟上犒軍,行賞饗士,封樂毅為昌國君,遂使留徇齊城之未下者。齊王出亡之衛,衛君辟宮舍之,稱臣而共具。齊王不遜,衛人侵之。齊王去奔鄒、魯,有驕色,鄒、魯弗內,遂走莒。楚使淖齒將兵救齊,因為齊相。淖齒欲與燕分齊地,乃執湣王而數之曰:“千乘、博昌之間,方數百裡,雨血沾衣,王知之乎?”曰:“知之。”“贏、博之間,地坼及泉,王知之乎?”曰:“知之。”“有人當闕而哭者,求之不得,去則聞其聲,王知之乎?”曰:“知之。”淖齒曰:“天雨血沾衣者,天以告也;地坼及泉者,地以告也;有人當闕而哭者,人以告也。天、地、人皆告矣,而王不知誡焉,何得無誅!”遂弑王於鼓裡。
二十五年辛未,公元前二九零年魏入河東地四百裡、韓入武遂地二百裡於秦。
荀子論之曰:成侯、嗣君,剝削計數之君也,未及取民也。子產,取民者也,未及為政也。管仲,為政者也,未及修禮也。故修禮者王,為政者強,取民者安,剝削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