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搜神記卷十六(2)[第1頁/共5頁]
秦巨伯鬥鬼
吳先主殺死了武衛營的小兵錢小小。錢小小身後,靈魂卻閃現在大街上,他去找租賃中介人吳永,叫吳永用借單向街南的祠廟借兩匹木馬。錢小小嘴裡含口酒噴向木馬,木馬都變成了活馬,馬鞍和馬勒都齊備。
玉與之飲燕,留三日三夜,儘佳耦之禮。臨出,取徑寸明珠以送重曰:“既毀其名,又絕其願,複何言哉!時節自愛。若至吾家,致敬大王。”
②黃壚:鬼域。
吳王正在梳洗,俄然瞥見紫玉,又驚又喜,問她:“你如何又活了?”紫玉趕緊跪下稟告:“之前墨客韓首要求娶女兒為妻,父王不準。女兒已是名聲損毀,情義斷絕,自毀本身招致身亡。現在韓重從遠方返來,曉得我已死,特地帶著祭品到幕前記念。我被他始終如一的真情打動,就與他見了麵,還送給他明珠。那明珠絕對不是他掘墓盜竊獲得的。還請父王不要究查問罪。”吳王夫人傳聞後,從速出來抱女兒,紫玉如一縷青煙般飄走了。
重學於齊、魯之間,臨去,屬其父母使求婚。王怒,不與女。玉結氣死,葬閶門①以外。三年,重歸,詰其父母;父母曰:“王大怒,玉結氣死,已葬矣。”重抽泣哀慟,具牲幣往吊於墓前。玉魂從墓出,見重流涕,謂曰:“昔爾行以後,令二親從王相求,度必克從大願;不圖彆後遭命,何如?”玉乃左顧宛頸而歌曰:“南山有烏,北山籌措;烏既高飛,羅將何如!意欲從君,讒言孔多。悲結生疾,冇命黃壚②。命之不造,冤如之何!羽族之長,名為鳳凰;一日失雄,三年感慨;雖有眾鳥,不為匹雙。故見鄙姿,逢君輝光。身遠心近,何當暫忘?”
①鞍勒:馬鞍和馬勒。
三年後,韓重回家,向父母問起求婚之事,父母奉告他:“吳王發怒,分歧意這樁婚事,紫玉氣結而死,都已經安葬了。”韓重痛哭難當,帶上祭品到紫玉墳前祭奠。紫玉的靈魂從墳中出來,與韓重相見,涕淚交集地說:“當年你走後,你父母替你向父王求婚,原覺得父王會成全我們,不料,彆離以後,竟遭受如此厄運,有甚麼體例呢?”接著紫玉扭過甚歪著脖子,哀傷地唱道:“南山上有鳥鵲,北山上有坎阱。鳥鵲早已南飛,坎阱又能何如。本想一心跟隨你,無法讒言太多。我哀傷積結成疾,不幸不久命喪鬼域。運氣如此不公,委曲何時得以昭雪?山林百鳥之王,名叫鳳凰。一旦落空雄鳳,雌凰三年仍然感慨。即便鵲鳥浩繁,也難以配對成雙。是以顯身姿,逢君重放容光。你我身遠心近,何時才氣相忘?”
【譯文】
①大善:太好了。
漢朝九江郡人何敞任交州刺史時,有一次巡查部下來到蒼梧郡高要縣,夜裡就過夜在鵠奔亭。還冇到半夜,便有一個女子從樓下走出來,向他喊冤道:“我姓蘇,名娥,字始珠,本來住在廣信縣,是修裡人氏。我暮年就落空了父母,又冇有哥哥弟弟,嫁給了本縣的施家,命不好,丈夫又死了,但還留有各種絲織品一百二十匹,以及一名叫致富的婢女。我孤苦伶仃,身材又肥胖,不能自餬口計,以是想去鄰縣賣這些絲織品。因而從本縣的一個叫王伯的男人那邊租了一輛牛車,那牛車房錢一萬二千文錢,裝載著我和絲織品,叫致富牽了韁繩趕車。前年四月旬日,我們來到這個鵠奔亭內裡。當時太陽已快下山,路上又冇有行人了,我不敢再進步,便籌算在這裡過夜。致富俄然腹痛,我便到亭長家去討一點湯水和火種。那亭長龔壽,手拿戈戟,來到車邊,問我說:‘夫人從甚麼處所來?車上裝的是甚麼東西?你丈夫去哪了?為甚麼你伶仃一小我趕路?’我答覆說:‘你何必問這些事情?’龔壽竟抓住我的胳膊說:‘小夥子喜好標緻的女人,是但願能獲得歡愉。’我很驚駭,不肯依從他。龔壽便拿起刀刺我的肋下,一刀刺下去我就頓時死了。他又刺致富,致富也死了。龔壽在樓下挖了坑,把我們合埋鄙人邊。我在底下,我的婢女致富在上麵。他奪走了我們的財物,殺了牛,燒了車,車軸上的鐵和牛骨,都藏在這亭樓東邊的空井裡。我抱屈而死,痛苦打動皇天,卻又實在冇有處所能夠去控告,以是便本身來向您這賢明的刺史讚揚。”何敞說:“我現在要挖出你的屍身,用甚麼來證明呢?”那女子說:“我高低身都穿戴紅色的衣服,腳上穿的青絲鞋,還冇有腐臭。但願您能尋訪一下我的鄉鄰,把我的骸骨與我死去的丈夫合葬在一起。”何敞叫人把屍身挖了出來,公然是如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