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搜神記卷十六(2)[第2頁/共5頁]
琅琊秦巨伯,年六十,嘗夜行喝酒,道經蓬山廟,忽見其兩孫迎之。攙扶百餘步,便捉伯頸著地,罵:“老奴!汝某日捶我,我今當殺汝。”伯思惟某時信捶此孫。伯乃佯死,乃置伯去。伯歸家,欲治兩孫,兩孫驚惋,叩首言:“為子孫寧肯有此?恐是鬼怪,乞更試之。”伯意悟。
吳先主殺死了武衛營的小兵錢小小。錢小小身後,靈魂卻閃現在大街上,他去找租賃中介人吳永,叫吳永用借單向街南的祠廟借兩匹木馬。錢小小嘴裡含口酒噴向木馬,木馬都變成了活馬,馬鞍和馬勒都齊備。
②黃壚:鬼域。
秦巨伯鬥鬼
④趣(cù):從速。
吳王夫差小女名曰紫玉,年十八,才貌俱美。孺子韓重,年十九,有道術。女悅之,私交信問,許為之妻。
【註釋】
玉與之飲燕,留三日三夜,儘佳耦之禮。臨出,取徑寸明珠以送重曰:“既毀其名,又絕其願,複何言哉!時節自愛。若至吾家,致敬大王。”
三國東吳孫權赤烏三年,句章縣的一個老百姓叫楊度的,他要到餘姚縣去。夜晚趕路的時候,有個年青人抱著琵琶,要求乘車,楊度同意了。上車後年青人彈琵琶,彈了數十支曲子,彈完後就吐出舌頭,瞪圓眼睛,恐嚇楊度,然後就分開了。楊度又走了二十餘裡,又瞥見一個老頭,他自稱姓王名戒,因而楊度又載上了這老頭。楊度對老頭兒說:“鬼很善於彈琵琶,彈奏的曲調很哀傷。”王戒說:“我也會彈。”實際上,他就是剛纔阿誰鬼。鬼又瞪起眼睛,吐出舌頭,楊度差點被嚇死。
吳王夫差有個小女兒,名叫紫玉,年方十八歲,才學麵貌都很優良。有個少年叫韓重,年十九歲,會道術。紫玉喜好韓重,和他暗中手劄來往,並承諾嫁給他做老婆。韓首要到齊魯一帶肄業,臨走時,囑托父母前去為他求婚。成果,吳王非常憤怒,分歧意讓女兒嫁給韓重。紫玉氣急愁悶而死,安葬在閶門內裡。
一個多月後,秦巨伯又假裝喝醉了酒在夜間外出,他懷裡揣著刀離家,家裡的人卻不曉得。夜深了他還冇有返來,他的孫子們怕他又被那些鬼怪困住,就一起去驅逐秦巨伯,秦巨伯竟然把本身的兩個孫子當作鬼給殺死了。
鬼鼓琵琶
宋定伯賣鬼
【註釋】
【譯文】
紫玉在宅兆裡和韓重一起飲食起居,留他住了三天三夜,與他完成了伉儷之禮。臨走時,紫玉取出一顆直徑一寸的明珠送給韓重,說:“我的名聲已廢弛,但願也已斷絕,另有甚麼可說的呢?但願你不時保重本身。如果能去我家,代我向父王表達敬意。”
①閶門:姑蘇城門名。
①鞍勒:馬鞍和馬勒。
王妝梳,忽見玉,驚詫悲喜,問曰:“爾緣何生?”玉跪而言曰:“昔諸生韓重來求玉,大王不準,玉名毀,義絕,自致身亡。重從遠還,聞玉已死,故齎牲幣,詣塚記念。感其篤終,輒與相見,因以珠遺之。不為發塚,願勿推治。”夫人聞之,出而抱之,玉如煙然。
【註釋】
南陽宋定伯幼年時,夜行逢鬼,問之,鬼言:“我是鬼。”鬼問:“汝複誰?”定伯誑之,言:“我亦鬼。”鬼問:“欲至何所?”答曰:“欲至宛市。”鬼言:“我亦欲至宛市。”遂行。數裡,鬼言:“步行太遲,可共遞相擔,何如?”定伯曰:“大善①。”鬼便先擔定伯數裡。鬼言:“卿太重,將非鬼也。”定伯言:“我新鬼,故身重耳。”定伯因複擔鬼,鬼略無重。如是再三。定伯複言:“我新鬼,不知有何所畏忌?”鬼答言:“惟不喜人唾。”因而共行。道遇水,定伯令鬼先渡,聽之,瞭然無聲音。定伯自渡,漕漼出聲。鬼複言:“何故有聲?”定伯曰:“新死,不習渡水故耳。勿怪吾也。”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擔鬼,著肩上,急執之。鬼大喊,聲咋咋然,索下,不複聽之。徑至宛市中,下著地,化為一羊,便賣之。恐其竄改,唾之,得錢千五百乃去。當時石崇有言:“定伯賣鬼,得錢千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