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孫子傳 - 第177章 附錄二(1)

第177章 附錄二(1)[第2頁/共2頁]

[譯文]長於用兵的人,兵員不一再征集,糧秣未幾次運送;兵器裝具從海內取用,糧秣在敵國當場處理,如許,軍隊的食用便能夠充沛供應了。

[譯文]體味對方又體味本身的,百戰都不會失利。

[譯文]長於批示作戰的人,老是變更仇敵而不被仇敵所變更。

(1)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成不察也。

[譯文]高超的將帥批示作戰,他所形成的態勢是險要的(居高臨下、銳不成當),他所把握的行動節拍是短促而狠惡的。

[譯文]戰役是國度的大事,它乾係到存亡存亡,是不成不當真考查研討的。

[譯文]用兵的體例,有十倍於敵的絕對上風的兵力,就要四周包抄,迫敵屈就;有五倍於仇敵的上風兵力,就要打擊仇敵;有一倍於仇敵的兵力,就要設法分離仇敵;同仇敵兵力相稱,就要長於設法克服仇敵;比仇敵兵力少,就要長於擺脫仇敵;各方麵前提均不如仇敵,就要設法製止與敵交兵。

[譯文]勝利者在批示軍隊兵戈的時候,就像從七八千尺的高處決開溪中積水一樣,其勢猛不成擋。這是強大的軍事氣力的表示。

[譯文]要在仇敵無籌辦的狀況實施進犯,要在仇敵意想不到的環境下采納行動。

[譯文]深知用兵之法的將帥,是公眾運氣的把握者,是國度安危的主宰者。

(2)經之以五事,校之以計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將,五曰法。

(4)兵聞拙速,未睹巧之久也。

[譯文]用兵作戰,最貴速勝,不宜久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