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天論[第2頁/共2頁]
大天而思之,孰與物畜而製之!從天而頌之,孰與製天命而用之!望時而待之,孰與應時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與騁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與理物而勿失之也!願於物之以是生,孰與有物之以是成!故錯人而思天,則失萬物之情。
星隊木鳴,國人皆恐。曰:是何也?曰:無何也!是六合之變,陰陽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夫日月之有蝕,風雨之不時,怪星之黨見,是無世而不常有之。上明而政平,則是雖並世起,無傷也;上闇而政險,則是雖無一至者,無益也。夫星之隊,木之鳴,是六合之變,陰陽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
故大巧在所不為,大智在所不慮。所誌於天者,已其見象之能夠期者矣;所誌於地者,已其見宜之能夠息者矣:所誌於四時者,已其見數之能夠事者矣;所誌於陰陽者,已其見和之能夠治者矣。官人守天,而自為守道也。
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應之以治則吉,應之以亂則凶。強本而節用,則天不能貧;養備而動時,則天不能病;修道而不二,則天不能禍。故水旱不能使之饑,寒暑不能使之疾,祆怪不能使之凶。本荒而用侈,則天不能使之富;養略而動罕,則天不能使之全;倍道而妄行,則天不能使之吉。故水旱未至而饑,寒暑未薄而疾,祆怪未至而凶——受時與治世同,而殃禍與治世異,不成以怨天,其道然也。故明於天人之分,則可謂至人矣。
百王之無變,足覺得道貫。一廢一起,應之以貫,理貫穩定。不知貫,不知應變。貫之大抵何嘗亡也。亂生其差,治儘其詳。故道之所善,中則可從,畸則不成為,匿則大惑。水行者表深,表不明則陷。治民者表道,表不明則亂。禮者,表也。非禮,昏世也;昏世,大亂也。故道無不明,外內異表,隱顯有常,民陷乃去。
在天者莫明於日月,在地者莫明於水火,在物者莫明於珠玉,在人者莫明於禮義。故日月不高,則光亮不赫;水火不積,則暉潤不博;珠玉不睹乎外,則王公不覺得寶;禮義不加於國度,則功名不白。故交之命在天,國之命在禮。君人者,隆禮尊賢而王,重法愛民而霸,好利多詐而危,機謀顛覆幽險而亡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