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正論[第1頁/共5頁]
曰:“老衰而擅。”
故能夠有奪人國,不成以有奪人天下;能夠有竊國,不成以有竊天下也。能夠奪之者能夠有國,而不成以有天下;竊能夠得國,而不成以得天下。是何也?曰:國、小具也,能夠小人有也,能夠小道得也,能夠小力持也;天下者、大具也,不成以小人有也,不成以小道得也,不成以小力持也。國者、小人能夠有之,但是一定不亡也;天下者,至大也,非賢人莫之能有也。
是不然也:堯舜至天下之善教養者也。南麵而聽天下,生民之屬莫不振動從服以化順之。但是朱象獨不化,是非堯舜之過,朱象之罪也。堯舜者、天下之英也;朱象者、天下之嵬,一時之瑣也。當代俗之為說者,不怪朱象,而非堯舜,豈不過火矣哉!夫是之謂嵬說。羿蜂門者、天下之善射者也,不能以撥弓曲矢中微;王梁造父者、天下之善馭者也,不能以辟馬毀輿致遠。堯舜者、天下之善教養者也,不能使嵬瑣化。何世而無嵬?何時而無瑣?自太皞燧人莫不有也。故作者不祥,學者受其殃,非者有慶。詩曰:“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噂遝背憎,職競由人。”此之謂也。
是不然。湯武者、至天下之善禁令者也。湯居亳,武王居鄗,皆百裡之地也,天下為一,諸侯為臣,通達之屬,莫不振動從服以化順之,曷為楚越獨不受製也!
世俗之為說者曰:“治古無肉刑,而有象刑:墨黥,慅嬰,共、艾畢,剕、枲屨,殺、赭衣而不純。治古如是。”
是不然。覺得治邪?則人固莫觸罪,非獨不消肉刑,亦不消象刑矣。覺得人或觸罪矣,而直輕其刑,但是是殺人者不死,傷人者不刑也。罪至重而刑至輕,庸人不知惡矣,亂莫大焉。凡刑人之本,禁暴惡惡,且懲其未也。殺人者不死,而傷人者不刑,是謂惠暴而寬賊也,非惡惡也。故象刑殆非生於治古,並起於亂今也。
是又畏事者之議也。天子者埶至重而形至佚,心至愉而誌無所詘,而形不為勞,尊無上矣。衣被則服五采,雜間色,重文繡,加飾之以珠玉;食飲則嚴峻牢而備珍怪,期臭味,曼而饋,伐皋而食,雍而徹乎五祀,執薦者百餘人,侍西房;居則設張容,負依而坐,諸侯趨走乎堂下;出戶而巫覡有事,出門而宗祝有事,乘通衢趨越席以養安,側載睪芷以養鼻,前有錯衡以養目,和鸞之聲,步中武象,趨中韶護以養耳,三公奉軶、持納,諸侯持輪、挾輿、先馬,大侯編後,大夫次之,小侯元士次之,庶士介而夾道,庶人隱竄,莫敢視望。居如大神,動如天帝。持老養衰,猶有長因而者與?不老者、休也,休猶有安樂恬愉如是者乎?故曰:諸侯有老,天子無老。
是不然。主者、民之唱也,上者、下之儀也。彼將聽唱而應,視儀而動;唱默則民無應也,儀隱則下無動也;不該不動,則高低無以相有也。如果,則與無上同也!不祥莫大焉。故上者、下之本也。上宣明,則下治辨矣;上端誠,則下願愨矣;上公道,則下易直矣。治辨則易一,願愨則易使,易直則易知。易一則強,易使則功,易知則明,是治之所由生也。上週到,則下疑玄矣;上幽險,則下漸詐矣;上偏曲,則下比周矣。疑玄則難一,漸詐則難使,比周則難知。難一則不強,難使則不功,難知則不明,是亂之所由作也。故主道利明倒黴幽,利宣倒黴周。故主道明則下安,主道幽則下危。故下安則貴上,下危則賤上。故上易知,則下親上矣;上難知,則下畏上矣。下親上則上安,下畏上則上危。故主道莫惡乎難知,莫危乎使下畏己。傳曰:“惡之者眾則危。”書曰:“克明顯德。”詩曰:“明顯鄙人。”故先王明之,豈特玄之耳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