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1章 (1)[第2頁/共5頁]
達奚武至平陽,未知忠退。斛律光與書曰:“鴻鵠已翔於寥廓,羅者猶視於沮澤。”武得書,亦還。光逐之,入周境,獲二千餘口而還。
壬午,齊以趙郡王睿為錄尚書事,前司徒婁睿為太尉。甲申,以段韶為太師。丁亥,以任城王湝為大將軍。
周主命司憲大夫拓跋迪造《大律》十五篇。仲春,庚子,頒行之。其製罪:一曰杖刑,自十五至五十;二曰鞭刑,自六十至百;三曰徒刑,自一年至五年;四曰流刑,自二千五百裡至四千五百裡;五曰極刑,罄、絞、斬、梟、裂;凡二十五等。
周人以步兵為前鋒,從西山下去城二裡許。諸將鹹欲逆擊之,段韶曰:“步兵力勢,自當有限。今積雪既厚,逆戰非便,不如陳以待之。彼勞我逸,破之必矣。”既至,齊悉其銳兵鼓譟而出。突厥震駭,引上西山,不肯戰,周師大敗而還。突厥引兵出塞,縱兵大掠,自晉陽以往七百餘裡,人畜無遺。段韶追之,不敢逼。突厥還至陘嶺,凍滑,乃輔氈以度。胡馬寒瘦,膝已下皆無毛,比至長城,馬死且儘,截槊杖之以歸。
壬辰,齊主如晉陽。
又令民十八受田輸租調,二十充兵,六十免力役,六十六還田,免租調。一夫受露田八十畝,婦人四十畝,奴婢依夫君,牛受六十畝。大率一夫一婦調絹一匹,綿八兩,墾租二石,義租五鬥;奴婢準夫君之半;牛調二尺,墾租一鬥,義租五升。墾租送台,義租送郡以備水旱。
帝使士開與胡後握槊,河南康獻王孝瑜諫曰:“皇後天下之母,豈可與臣下接辦!”孝瑜又言:“趙郡王睿,其父死於非命,不結婚近。”由是睿及士開共譖之。士開言孝瑜奢僣,睿言“山東唯聞有河南王,不聞有陛下。”帝由是忌之。孝瑜竊與爾朱禦女言,帝聞之,大怒。庚申,頓飲孝瑜酒三十七杯。孝瑜體肥大,腰帶十圍,帝使擺佈婁子彥載以出,鴆之於車。至西華門,煩躁投水而絕。贈太尉、錄尚書事。諸侯在宮中者,莫敢舉聲,唯河間王孝琬大哭而出。
庚子,周主遣使來聘。
乙卯,齊主使兼散騎常侍崔子武來聘。
初,周人慾與突厥木杆可汗連兵伐齊,許納其女為後,遣禦伯大夫楊薦及左武伯大原王慶往結之。齊人聞之懼,亦遣使求昏於突厥,賂遺甚厚。木杆貪齊幣重,欲執薦等送齊。薦知之,責木杆曰:“太祖昔與可汗共敦鄰好,蠕蠕部落數千來降。太祖悉以付可汗使者,以快可汗之意。如何本日遽欲背恩忘義,獨不愧鬼神乎?”木杆慘淡很久曰:“君言是也。吾意決矣,當相與共平東賊,然後送女。”薦等覆命。
庚寅,周改禦伯為納言。
庚戌,以司空、南徐州刺史侯安都為江州刺史。辛酉,周詔:“大塚宰晉國公,親則懿昆,任當元輔,自今詔誥及百司文書,並不得稱公名。”護抗表固讓。
十仲春,辛卯,周主還長安。
己巳,齊群盜田子禮等數十人,共劫太師彭城景思王浟為主,詐稱使者,徑向浟第,至閣房,稱敕,牽浟上馬,臨以白刃,欲引向南殿,浟大喊不從,盜殺之。
周主將視學,以太傅燕國公於謹為三老。謹上表固辭,不準,仍賜以延年杖。戊午,帝幸太學。謹入門,帝迎拜於門屏之間,謹答拜。有司設三老席於中楹,南麵。太師護升階,設幾。謹升席,南麵憑幾而坐。大司馬豆盧寧升階,正舄。帝升階,立於斧扆之前,西麵。有司進饌,帝跪設醬豆,親為之袒割。謹食畢,帝親跪授爵以醩。有司撤訖,帝北麵立而訪道。謹起,立於席後,對曰:“木受繩則正,後從諫則聖。明王謙虛納諫以知得失,天下乃安。”又曰:“去食去兵,信不成去;願陛下取信勿失。”又曰:“有功必賞,有罪必罰,則為善者日進,為惡者日止。”又曰:“言行者,立品之基,願陛下三思而言,九慮而行,勿使有過。天子之過,如日月之食,人莫不知,願陛下慎之。”帝再拜受言,謹答拜。禮成而出。